樟宜機場集團前主席廖文良的前女傭莉雅妮表示,過去一個月所發生的事情讓她應付不來,思鄉的她也想趕緊回國,爲此考慮撤銷調查兩名主控官的申請。大法官梅達順昨午批准讓她有時間考慮,兩周內須做出決定。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印度尼西亞女傭莉雅妮(Parti Liyani,46歲)今年6月份向高庭申請,援引律師專業法令第82A節條文,對負責檢控偷竊案的兩名主控官陳偉豪與陳彥穎展開紀律聆訊,調查他們的專業行爲是否不當。
過後,總檢察署也申請爲兩名主控官進行陳述。據本報了解,莉雅妮本周二通知法庭,表示她有意撤銷調查主控官的申請。大法官梅達順昨午在高庭內堂審理雙方的申請。聆訊以視訊形式舉行,大法官花了兩個小時審理後,決定將案件展期兩周。
希望盡快回鄉
根據大法官所發表的口頭裁決,代表律師阿尼爾在聆訊上透露,過去一個月發生了許多事情,讓莉雅妮應付不來;加上因爲偷竊案纏身,她已長達四年沒有回家,爲此希望能盡快回返印度尼西亞,這些都是她考慮撤銷申請的部分原因。不過,阿尼爾說,莉雅妮同時堅信兩名主控官必須對她所提出的指控做出交代,她因此糾結于要不要撤銷申請。阿尼爾要求將聆訊展期兩周,好讓莉雅妮有時間考慮。
政府律師則告訴大法官,兩名主控官不反對展開紀律聆訊。總檢察署昨晚也發媒體聲明表示,兩名主控官會全力配合調查,並且在紀律聆訊上,針對偷竊案的審理過程提供完整與透明的闡述。若被裁定行爲失檢,主控官須接受處分,包括被除名、罰款最高2萬元,或其他處罰方式。
大法官考慮後,批准讓莉雅妮有兩周的時間考慮要不要撤銷或繼續申請調查主控官;若是後者,大法官指出,莉雅妮或得另找律師代表她,因爲阿尼爾很可能成爲紀律聆訊的證人。莉雅妮一旦做出決定,阿尼爾須書面通知大法官。
爲廖文良一家打工約九年的莉雅妮,被控偷竊屬于廖家總值3萬4600元的財物,原本被判罪成和坐牢26個月。上個月初,高庭法官陳成安裁定她上訴得直,推翻她的偷竊罪名。
高庭判詞揭露案件偵辦過程出現錯誤,人力部、總檢察署和警方已宣布對此案展開調查。律政部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將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