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婦女在9月25日晨泳後步行回家,途經宏茂橋第501座組屋時,一只與她擦身而過的雪納瑞犬(Schnauzer)突然發狠,朝她的右手臂一口咬下不放。
牽著狗的女子始料不及,用力把狗拉開,反而加劇了婦女的傷勢。該名遛狗的女子電召救護車並在車子抵達現場後離開,過後就失聯了。
被狗咬傷的婦女許月雲(66歲,退休)到陳笃生醫院接受治療,住院一天。她撕裂的傷口縫了七針,今天得去複診,骨折部位的愈合情況如果不理想,可能得動手術。
她受訪時說,發狠的狗身高大約可觸及她的膝蓋,它在攻擊人之前看不出有任何異常。
“遛狗的女子當時邊走邊看手機,狗兒則左看右看,沒想到它經過我身旁時,突然咬住我的右手不放,女子也嚇了一跳,大力把狗拉開,我當場痛得哭出來。”
看似30來歲的遛狗女子事後電召救護車,但許月雲一心想回家,不希望入院,便要求到附近診所打針和處理傷口。然而,許月雲的傷口實在太深,之後還是被送往醫院的緊急部門。
據診所助手形容,許月雲右手的傷口,狗的牙印清晰可見。
“醫生爲她打破傷風針和清洗傷口,但我們還是勸她到醫院治療,以防萬一。”
許月雲指出,丈夫今年7月被診斷患上末期肺癌,由于兩人膝下無兒女,每天都由她親自照顧丈夫的起居,每隔四小時就要幫他注射嗎啡止痛,因此不放心丈夫獨自在家。
她說,丈夫只剩下四個月的時日,她想好好爲他烹煮余下的每一餐,如今卻連照顧他都成問題。
遛狗女子事後不僅沒到醫院關心許月雲傷勢,連電話和短信也都沒接聽或回複。
“我出院後立刻去報警,希望她負責任地站出來交代,還我一個公道。”
律師:狗主須負起責任
許月雲的醫藥費用超過2000元,雖由政府津貼和保健儲蓄(Medisave)支付,但她擔心若還要動手術,不知還得花上多少醫藥費。
刑事法律律師唐兆康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表示,寵物狗在外咬傷人,狗主是要負起責任的。至于許月雲可以采取什麽法律行動,則得視調查結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