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多次走到車長座位旁,與車長發生肢體沖突,包括拽著車長的衣領前後搖晃,以及11次蓄意傷害對方。他的動作包括掌掴車長、拉扯他的頭發與下巴,以及擊打車長的後腦勺和臉部。
退伍軍人酒後毆打七旬巴士車長,被判入獄六周。事發當日正好是被告母親的百日祭,被告情緒悲痛,沖動之下喝了六瓶啤酒,乘巴士途中與巴士車長發生沖突,包括擊打車長頭部11次,導致車長痛得捂住鼻子低頭趴在方向盤前。
被告辛湖光(69歲)被控一項蓄意傷人罪以及抵觸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
案件發生于去年8月16日,大約晚上11時49分。根據案情,被告在晚上7時左右與朋友聚會,喝了超過六瓶啤酒。他在11時左右准備搭巴士回家。不久後,他登上受害人駕駛的186號巴士。
當時被告已醉倒,他不斷用手敲擊車上的扶手發出聲響。車長提醒他不要這樣做,卻激怒了被告,他幾次上前質問車長,還用手拉扯車長的衣領。
大約11時45分,車長決定停下巴士,把車門關閉,等待警方到來。
根據主控官在庭上播放的視頻,車長將巴士停下後,與被告同處長達14分鍾。其間被告多次走到車長座位旁,與車長發生肢體沖突,包括拽著車長的衣領前後搖晃,以及11次蓄意傷害對方。他的動作包括掌掴車長、拉扯他的頭發與下巴,以及擊打車長的後腦勺和臉部。
最後一次,被告正面擊中車長臉部,導致車長痛得捂著鼻子,將頭靠在方向盤上。
主控官指出,受害人已經70歲,更是公共交通工作人員。被告的行爲導致車長不能繼續開車,一些乘客也被迫躲到巴士上層。車長過後被送往陳笃生醫院,右眼和臉頰左側受傷,病假三天。
徐芳達:對暴力行爲零容忍
被告認罪後求情時指出,自己當時因喪母之痛,喝了太多酒,導致行爲失控。事後他非常自責,從此戒酒。他和太太都已退休,兩人身體不太好,還得幫女兒照看兩名孫兒,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六周,也安排他接受輔導,助他走出喪母之痛。
交通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昨天在國會指出,非常關注近期發生的巴士車長遭言語或肢體暴力事件。這些行爲是錯誤且不可接受的。政府、工會、公共交通業者和多數新加坡人立場一致,對這種暴力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
他強調,大部分乘客都以禮對待和尊重公交員工和其他乘客。“至于少數認爲他們可以胡作非爲,並逃過懲戒的,讓我聲明,不論是言語或肢體,要是你對我們的公交員工施暴,就准備好面對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