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保安人員走私毒品逃過死刑後,代表律師拉維前天在庭外接受“網絡公民”訪問的內容,引起總檢察署指拉維對當局作出了四個毫無根據的控訴,昨天向拉維發信要求他撤回所說的話,並且道歉。
《聯合早報》昨天報道,今年32歲的葛畢(Gobi a/l Avedian)原本在前年被上訴庭三司判死刑,但前天五司在聆訊刑事動議後推翻了三司的裁決,改回高庭的原判,判他坐牢15年及10下鞭刑。
這是葛畢第二次逃過死刑,他因爲走私的“巧克力毒品”含有超過40.22克的二醋嗎啡(diamorphine),原本必須面對死刑,但審理案件的高庭法官李兆堅相信他不知道毒品裏含有二醋嗎啡,在2017年將他的罪名改爲企圖走私C級毒品。
控方提出上訴,上訴庭三司在2018年下判時指葛畢沒能證明自己是在無意走私二醋嗎啡的情況下犯案,推翻了高庭的判決,將控狀改回原來的,並判葛畢死刑。
不過,上訴庭在去年審理的另一起走私毒品案中,改變了對于犯下毒品相關罪行的被告是否“知情”的法律立場。
拉維提出刑事動議後,案件交由五司審理。五司根據最新的法律立場,改判回原本的刑罰。
律師拉維前天在案件了結後在庭外接受“網絡公民”訪問,訪問內容以視頻的方式上載至“網絡公民”的面簿。根據視頻,拉維在八分鍾的訪問中,談他對于這起案件、政府以及總檢察署的一些意見。
總檢察署當天下午發文告指出,拉維在訪問中的指控完全錯誤並且毫無憑據。五司在判決中已明確指出,上訴庭當年是按照當時所確立的法律立場而做的判決。
總檢察署昨天上午再次發出文告,指已經向拉維發信,要求他撤回訪問時所說的指控,並且道歉。
總檢察署指拉維在訪問中做了四項指控,包括指控方“太過狂熱”(overzealous)于提控他的當事人、“令人擔憂”、應該向葛畢道歉,以及指上訴庭對于“控方的公平性有所質疑”。
總檢察署指出,這些都是嚴重的指控,意指控方惡意提控被告,這都是虛假及極具煽動性的話語。拉維身爲律師,不應該做出這些毫無根據且容易誤導他人的指控。
總檢察署強調,五司在判決中並沒有對控方做出任何的批評指責。控方只是依照當年所確立的法律立場提控和舉證。
總檢察署要求拉維在明天(22日)中午之前做出回應。
拉維昨天在個人面簿上貼文,確認已經收到總檢察署的信,並且表示將做出回應。他在貼文中指出,他有權發表自己專業的看法,並稱將代表葛畢起訴相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