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外帶食品的公司無牌進行肉類加工,並在沒有獲准的情況下擅自丟棄新加坡食品局查封的肉品,昨天被罰2000元。
根據食品局文告,該局人員去年11月發現ILTM Tampines在未獲肉類加工執照的設施裏解凍和腌制雞肉等。該公司雖持有售賣外帶食品的執照,卻沒有經營肉類加工設施的執照。
食品局人員隨後查封了78袋和一桶生雞腿肉,並把它們扣留在公司的冷凍庫內。盡管食品局已指示ILTM Tampines不得未經許可丟棄被查封的肉品,但公司還是在調查未結束前把它們丟棄。
另外,食品局人員今年3月也發現,迷你超市、便利店和雜貨店經營者Cent to Dollar在沒有冷藏庫執照的場所內,用多個冷藏櫃存放肉類産品。約147公斤的牛肉被查封。Cent to Dollar昨天因此被罰2000元。
食品局表示,在沒有執照的設施內違法加工和存放肉類存有食品安全風險。在本地,所有肉類加工和儲存設施都須要執照,且必須達到食品局的要求和食品安全標准。當局也會定期稽查這些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