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認同精神科醫生早前對被告蔔順和精神狀態的評估,認爲他殺人後企圖奸屍,還進行一系列策劃,畏罪潛逃,顯示他思路清晰,沒有陷入混亂或失控狀態,因此決定維持原判。
用毛巾勒死28歲女護士後企圖奸屍的中年男子,聲稱因對方承認與前男友有親密行爲,他突然被激怒才會動殺機。男子對謀殺罪名提出上訴,要求改判誤殺,昨早被上訴庭三司駁回。
現年52歲的蔔順和是在2016年3月21日中午12時15分至5時49分之間,在循環路某組屋單位勒死中國籍女子張花香,然後企圖奸屍。
他面對三項控狀,即謀殺、企圖性侵女屍和挪用死者財物。控方以謀殺罪狀進行審訊,案件去年9月在高庭開審。被告今年2月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蔔順和針對罪成上訴。
據辯方陳詞,案發前,上訴人質問死者與其他異性的關系,死者承認在賭場結識一名男子,與對方出門四五次。她也透露,中國前男友偶爾會來新,兩人有親密關系是正常的事。辯方指出,上訴人智商只有74,社交能力差,他以爲自己是死者唯一的交往對象。死者這番話激怒了他,導致他失控殺人。
辯方懇請三司改判蔔順和誤殺,但三司駁回上訴,維持蔔順和終身監禁的原判。
三司認同精神科醫生早前對蔔順和精神狀態的評估,認爲他殺人後企圖奸屍,還進行一系列策劃,畏罪潛逃,顯示他思路清晰,沒有陷入混亂或失控狀態。
被告求愛不遂感憤怒
三司指出,上訴人案發前已知道死者與男人外出,而他之前兩三年來也懷疑死者和前男友來往,這些理由無法構成上訴人突然被激怒,以致失控的原因。
三司認爲,上訴人感到憤怒不滿,不是因死者對他說的任何話,而是覺得自己多年來在死者身上浪費時間和金錢,而死者不願與他發生性關系。
此外,蔔順和曾在口供中承認想與死者發生性關系,一度想強暴她。三司認爲,即使他案發時失控,也是因爲他爲了要和死者發生性關系,不惜訴諸暴力。
至于蔔順和自稱用毛巾勒死者,只是要嚇唬她,並非要殺人,三司不認同此說法。三司指出,上訴人以毛巾緊勒死者的脖子,直到她一動也不動才松手,而過後也沒有顯露驚訝或忏悔,而是企圖奸屍。有鑒于此,三司更確信上訴人是因無法和死者發生性關系,才會陷入憤怒和激動,而並非被死者的言行激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