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理應知道所購買的貨品涉及騙局的企業,將一律不能對購買的投入品(input)索取消費稅回扣,並且須支付10%附加稅。
此外,在進一步阻止避稅安排方面,企業對消費稅署長調整後的應支付的額外消費稅,也須支付50%的附加稅。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消費稅(修正)法案。教育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爲法案進行二讀時說,法案涵蓋七項修正案。其中兩個關于采取措施,來增強消費稅署長保障公共資金以及調查稅收犯罪的權力。
其他五項則源于我國對消費稅制度的定期審查,該審查是爲澄清技術規則並改善消費稅管理。
其中,修正案加入了應對“失聯貿易商騙局”(Missing Trader Fraud)的措施。
黃循財說,罪犯在其他國家與我國多次采用失聯貿易商騙局欺騙稅務當局。其中,歐盟每年蒙受600億歐元(約955億新元)的稅收損失。
公司須進行盡職調查 采預防措施避免受騙
失聯貿易商騙局是犯罪集團使用的伎倆,某一方商家原本應把對所售賣産品收取的消費稅交給稅務局,可是卻逃去無蹤,成爲失聯貿易商。
下遊的其他商家則繼續爲自己購買産品繳付的消費稅,向稅務局索取消費稅回扣,犯罪集團通過在過程中牽扯許多企業,來阻止稅務局追蹤到失聯貿易商。目前,涉及這類騙局的企業,索取消費稅回扣都會被拒絕。
黃循財說:“至關重要的是,所有消費稅注冊公司都必須進行充分與適當的盡職調查,並采取預防措施,以免陷入騙局。這是良好企業治理的一部分,這麽做也符合所有企業的利益。”
根據新措施,國內稅務局也被賦予沒收任何被懷疑涉及消費稅罪行的物品,或可作爲調查或提控用途的物品。
盡管表示支持該修正案,但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和工人黨議員蔡慶威(盛港集選區)都對中小企業可能增添合規負擔,表示關注。
對此,黃循財回應說,政府也同樣對此感到關注。就中小企業在盡職調查方面所獲得的指導來說,稅務局目前已經提供這方面的指導,並將繼續教育納稅公司須進行哪一類盡職調查是必要的。
企業也可以在稅務局網站進行電子學習,了解如何更好地遵守條規。此外,稅務局也會發行電子稅務指南,提供有關騙局風險指標和盡職調查的例子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