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獲報案後沒盡快前往廖家搜證,有違法律要求和查案程序。負責警員被指工作量大,並受私事困擾,目前在接受內部調查。
這也凸顯了我國警力吃緊的問題,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已指示檢討警方調查人員的工作量。
警方在報案過了五周才去犯罪現場處理,在高庭法官看來,影響了證物鏈的完整性。不過,尚穆根昨天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時指出,莉雅妮承認自己裝箱了一些物品要運回印度尼西亞;而她從印尼返新時,身上帶著的名牌普拉達(Prada)包包和古馳(Gucci)太陽眼鏡也屬于廖家失竊的物品,這些物品的證物鏈都沒受影響。因此,尚穆根認爲,即使不算可能受影響的證物,莉雅妮還是會面對四項偷竊控狀。
當局將根據內部調查結果 對負責警員采取必要行動
對于負責警員出現疏失,尚穆根認爲他難辭其咎,當局會根據內部調查結果采取必要的行動。不過,他也指出,這名警員當時手上還有其他案件、逮捕行動和私人問題要兼顧,似乎承受著很大的工作壓力。
在廖家報案那年,即2016年有約6萬6200起刑事案,卻只有約1100名調查人員能負責偵辦。
尚穆根說,解決人手問題沒有簡單方案,警方正探討采用線上案件管理系統,提示警員調查程序的步驟,也確保問責和減低調查出現失誤的風險。
另外,他強調,警方把本案視爲尋常的偷竊案來處理,調查工作不受任何人影響。2016年,警方調查的刑事案中有1萬4122起與偷竊有關。這些偷竊嫌疑犯當中,有6128人被捕。
同年共有500名雇員因監守自盜被捕,其中246人是女傭。這意味著,涉及女傭的偷竊案,平均每1.5天就發生一起。
經過警方和總檢察署的調查與斟酌,最終有58人被提控,約占四分之一的落網者。
至于警方其他須改進之處,尚穆根說,警方同意並采納高庭的看法,彩色照片會比不清晰的黑白照片更有效幫助涉案者辨認證物,事實上莉雅妮在錄最後一份口供書時,警方有出示彩色照片。警方經過檢討後,也發現證物照片的展示的確不盡理想。
針對警方沒爲莉雅妮安排能說印度尼西亞語的通譯員,尚穆根澄清,她跟警方共錄了五份口供書,前面四份她選擇以馬來語作答,沒要求通譯員,“莉雅妮在新加坡工作了20年,警員真誠相信她聽得懂馬來語。”
他指出,有安排印尼語通譯員的最後一份口供書涵蓋之前口供的大部分內容,以及控狀涉及到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