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在國會發表的部長聲明中,答複了10多名朝野議員的相關提問。以下摘錄其中五道問答的要點。
① 非選區議員梁文輝:部長是否會任命一個獨立于政府的調查委員會,對警方和總檢察署在莉雅妮案件中的行爲進行公開調查?
尚穆根:如果梁議員看過聽證會法令第9項條文,我想他會清楚知道,我無權針對總檢察署召集調查委員會(Committee of Inquiry),因爲總檢察署不是向我負責的機構。如果梁議員仍執意展開調查,那麽我們需要的是調查庭(Commission of Inquiry),而不是調查委員會。這是個非常高級別的機構,由高庭法官或具備高庭法官資格的人領導。我可以向內閣建議召開調查庭,但梁議員得先告訴我們,他希望調查庭調查什麽。我們沒什麽好隱瞞的,我們在這問題上完全透明。如果有什麽具體的調查目的,說清楚,我們會召開調查庭。但到目前爲止,我什麽也沒聽到。
② 梁文輝:司法機關是否能爲弱勢的外國人加快審訊過程?
尚穆根:一宗刑事案件從首次被起訴到判決的中位數時間是15個月。國家法院每年處理約600起刑事審判。我們有55名法官審理這些案件,這對國家法院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負擔。這些案件中,約四分之一或22%涉及外國人。如果我們爲外國人加快審訊,那麽新加坡籍被告將等上更長的時間。
③ 黃國光(義順集選區):外籍女傭和工作准證持有人接受盤問時,是否能有非法律人員陪同,如“適當成年陪伴者計劃”(Appropriate Adult Scheme)?
尚穆根:2015年至2019年,每年平均有2741名持有工作准證的外籍工人被捕。警方必須盡速展開訊問。我稍早已提到,警方人力已經非常吃緊,我們別讓情況變得更緊張。去年,適當成年陪伴者一共被動員2300次,這些案件涉及青少年和精神弱勢者。如果我們必須爲每一名接受訊問的外籍工人提供陪伴者,我們得至少把陪伴者的義工隊伍增加一倍,並提供培訓和資源,這也必定對警方構成局限和負擔。包括全職國民服役人員,目前我國警察占人口的比率只有0.23%,如果我們要達到香港的比率(0.39%),我們還需增加9100名警員。
④ 謝曜全(裕廊集選區):莉雅妮事實上是否有罪?
尚穆根:高庭已經宣判她無罪。我說過,我們的討論必須在這個基礎上進行,而不是要重審案件。我想我們就到此爲止,我不願評論高庭的決定。
⑤ 林瑞蓮(阿裕尼集選區):部長是否考慮過,負責辦案的警員心裏可能覺得,他面對的是一個非常顯赫的人(廖文良),因此辦案時需格外謹慎?
尚穆根:我也想過這個問題。這是個很明顯的問題。那名警員有沒有想過,“這是個顯赫的人物,我最好做點什麽”。這是種推論,讓我們看看他的行爲。他爲什麽要等五個星期才搜證?如果那麽重視這個案子,他會拖上五個星期嗎?我並沒說這是實際發生的情況,但從警員處理案件的方式來看,顯然推翻了他心裏特別關注這起案子的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