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新加坡治國和走到今天的關鍵,而法治有三個要素:以民意授權爲前提和基礎立法、獨立並不偏不倚的司法、嚴格而公正的執法。昨天(11月4日)我們國家最高的立法機構——國會,針對這個嚴肅的課題進行了一場馬拉松關鍵論述。
事情的起源是廖文良家前女傭莉雅妮的偷竊案。
社會上頗有威望和財富的廖家指控沒有社會資源而且財力完全不對稱的女傭偷竊,本來就引起人們窺探豪門生活的好奇心,所以案件特別受矚目。莉雅妮在國家法院被判有罪後上訴到最高法院,高庭法官審理後,發現警方和總檢查署在處理證據時有一定的疏失,而且廖文良兒子廖啓龍證詞不可靠,高庭法官陳成安質疑廖家指控莉雅妮的動機,並將案件中的疑點利益歸于被告,判莉雅妮無罪釋放。
這起峰回路轉的案件可以看成是突顯我們社會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完美風暴”,它反映出一些重要的問題:
我們的體制是否向有權有勢力的強者傾斜?
司法是不是剝奪了弱者的權益?
法律所維護的社會正義還存在嗎?
這些都是令人不安的問題,如果我們的執法和司法出現了體制上的問題,那無疑是讓這個高舉依法治國的政府感到難堪。因此內政部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花了近三小時發表部長聲明,厘清莉雅妮案中有關案情疑慮,進而向國會中所有代議士重申公正、平等、正義(Fairness, Equality, Justice),始終是新加坡珍視的價值,而這些價值是法治之本。
尚穆根在進入內閣之前是本地數一數二的大律師,他在第一部分聲明中有條不紊地重構了整個案件的過程,同時也揭露了許多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完全公開出來的信息,說明爲什麽總檢查署決定起訴莉雅妮是合理的,而國家法院的法官起初判莉雅妮罪名成立,也是合理的。在談到高院法官的判決時,尚穆根更是小心翼翼地強調,根據法官在審案時所能掌握的證據,法官的判決也在法理之中。
每個環節都是合理的,一個法官判莉雅妮有罪,一個判莉雅妮無罪,究竟莉雅妮有沒有犯下偷竊?這原本是懸在議事廳內外最大的疑問,而從議員們聽完部長聲明後的提問,答案不言而喻。
聽完整個辯論,我想起一句成語——管中窺豹,時見一斑。意思是通過竹管的小孔看豹,一時能看到豹身上的一塊斑紋,我們不能說這不是豹,但我們也不能說看到了整只花豹。重要的是,每個人不能執著于自己看到的那塊斑,以爲那是豹的全貌,否則就像瞎子摸象一樣,對事實和真相的掌握就會差得很遠。到那時候,如果不同群體對公正、平等、正義都有不同诠釋,社會就更不會有真正的公正、平等和正義了。
昨天針對部長聲明提問的朝野議員有九位,沒有人質疑法律的公正性,他們的問題都環繞著加強制度上的公平,以及確保弱勢者面對冰冷和嚴厲法律程序時,有更充足的法律援助,不能因爲資源的不對稱,而讓法律的天秤也變得傾斜。
公正、平等、正義如尚穆根所說,是橫掃許多國家的“時代精神”(zeitgeist),體制內的人特別謹慎地維護它以確保自己的正當性,體制外的人包括在野黨更是不斷地用放大鏡檢視國家的制度是否符合這一時代精神。
昨天工人黨議員林瑞蓮提出動議,本來以爲她會針對莉雅妮案,結果這起案件只是輕輕帶過,工人黨議員們有組織地提出檢視我國司法制度的建議,值得注意的是林瑞蓮一開始就申明,提出這項動議不是因爲我國的司法制度已經崩壞,而是希望能確保制度跟得上時代,糾正一些弊端。
動議從下午5時30分開始,辯論到將近午夜12時,李顯龍總理、王瑞傑副總理、張志賢和尚達曼兩位國務資政和重要內閣部長們幾乎全程聆聽,雖不至廢寢但肯定忘食,可見確保公正、平等、正義,是新加坡制度中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