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過去兩個星期在全島各地展開“反大耳窿行動”,222名年齡介于15歲至77歲的男女因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根據警方昨天的文告,刑事偵查局警員在10月26日至11月8日間,連同七個地區的警署在全島各地展開大型掃蕩行動,打擊非法放貸行爲。
初步調查顯示,222人當中,九人涉嫌到欠債人的住家進行騷擾,27人相信是大耳窿的跑腿,負責使用提款機幫忙轉賬。其余186人涉嫌在注冊銀行戶頭後,將銀行卡、個人身份證號碼,以及電子銀行的密碼生成器(token)交給大耳窿,用來進行非法貸款活動。
根據放貸人法令,若非法貸款公司使用任何人的銀行戶頭、銀行卡或電子銀行的密碼生成器進行非法放貸行爲,這人將被視爲協助非法放貸活動。初犯者罪成可面對3萬元至30萬元的罰款,監禁長達四年,鞭刑多達六下。
至于爲非法貸款公司去騷擾別人,初犯者可面對5000元至5萬元罰款,監禁長達五年,鞭刑多達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