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菲律賓中央銀行將合作推廣數據的互聯互通。
在雙方司法管轄範圍內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獲准跨境傳輸數據,包括個人信息。機構儲存數據的地點也不受限制,前提是兩個監管機構能全權和及時獲取數據來展開監管工作。
雙方昨天發表了一項聯合意向聲明說:“跨境整合、儲存、處理和傳輸數據對金融領域的發展至關重要。金融服務業加大數據和科技的使用,爲消費者提供了更多選擇,加強了風險管理能力,提升效率。這也爲市場帶來全新的複雜風險,讓決策者和監管當局面對更多挑戰。”
雙方將致力于合作,以及和其他國家及當局合作,促進金融服務環境來推動全球經濟。
聲明指出,數據本地化的要求會增加網絡安全和其他營運風險,阻礙風險管理及合規,讓監管當局難以獲得數據。金融業的數據流通則能使得跨境洗黑錢活動、恐怖融資和武器擴散融資更容易被發現,對網絡攻擊作出防禦,並在全球基礎上管理和評估風險。
推廣一系列政策與准則
包括跨境電子傳輸數據
根據金管局和菲律賓央行的共識,雙方將推廣一系列政策和准則。例如位于兩個司法管轄區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跨境傳輸數據,只要有關業務是在執照的範圍內。
銀行和金融機構儲存和處理數據的地點也不受限制,前提是兩個監管機構能全權和及時獲取數據來展開監管工作。若監管機構無法獲取數據,金融機構在被要求使用本地設施之前,可先進行補救。
金管局和菲律賓央行計劃鼓勵其他監管當局采取政策和准則,以達到上述目標。雙方也計劃分享政策采納和實行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