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學芬不同意三司特別庭對她做出的紀律處分,並指當初啓動紀律審裁程序“毫無根據”。
林學芬昨天在判決出爐後發聲明給媒體說,不同意三司特別庭的裁決,認爲案件牽涉的是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私人遺囑,律師公會對她發起的紀律審裁程序是沒有根據的。
“李光耀知道他要什麽。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三司特別庭沒有裁定他當時精神失常,或是受人控制。他經過與律師柯金梨討論後,決定把遺囑改回2011年的那一份,然後要我找見證人。任何人活著的時候都能更改遺囑,若那份遺囑不是李光耀要的,他能輕易地再做修改,如同之前幾次一樣。而三司也認爲他對遺囑感到滿意。”
她也指出,她的家翁李光耀在世時沒有做出任何投訴,他的遺産繼承人和個人律師柯金梨也沒有。案件是在李光耀去世幾年後,因爲總檢察署的投訴而引發的。李顯龍對遺囑的事發表了詳盡的陳詞,但是他卻沒有上庭供證或是接受盤問。
李顯龍是新加坡總理,也是已故李光耀的長子。
林學芬引述判詞指出,法庭已裁定她和李光耀間不存在律師和客戶的關系,也不認爲她處理事情的方式不誠實,或是欺騙或不當影響李光耀立下遺囑。李光耀的遺囑在2015年已獲得認證。
林學芬的丈夫,李光耀次子李顯揚昨天也通過面簿張貼妻子的聲明。他力挺林學芬說,妻子是受國際認可的商法律師,執業記錄毫無瑕疵。這些年來她憑著自己的專業獲獎無數。
我的家翁李光耀在世時沒有做出任何投訴,他的遺産繼承人或個人律師柯金梨也沒有。案件是在多年後,因爲總檢察署的投訴而引發的。
——林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