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及港務管理局把海事業者冠病疫情援助配套延長半年至明年6月,包括延長海港稅優惠與新加坡籍海員救濟金。
當局昨天發布文告說,找不到船上工作的新加坡籍海員,仍可申請每月高達700元的救濟金,最長六個月,申請截止日期將延長至明年6月30日。
獲延長的企業援助則包括海港稅優惠、信貸管理措施,以及人力與生産力援助措施。
符合條件的載客船如區域渡輪與遊輪、載客用的商業海港船艇與休閑船艇,以及當局批准的岸外支援船,都可獲得50%的海港稅優惠。
此外,海事及港務管理局的客戶可電郵當局,要求延長信貸條款。
海事及港務管理局也會通過海事業組合基金(Maritime Cluster Fund)協助業者培訓員工。其中,當局會資助海事企業實習生一半的津貼,每個月最多500元,爲期六個月。
讓員工上可獲認證的課程或某些短期課程,以及實行提高生産力的計劃,也可獲得當局高達九成的資助。
另外,當局連同新加坡高級海員聯合會、新加坡海員聯合會,以及全國職工總會就業與培訓中心設立的成就獎,申請截止日期將延長至明年12月31日。
凡是考取適任證書(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一級並符合條件的本地海員,可獲得高達1萬元的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