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隆高鐵計劃之所以告吹,主要是因爲馬來西亞要求把兩國原本同意通過國際招標委任的高鐵資産管理公司,從項目中剔除。
交通部長王乙康昨天(1月4日)在國會答複工人黨盛港集選區議員蔡慶威的提問時,透露新馬兩國協商破裂,無法就高鐵計劃達成共識的主要分歧。
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政府在今年元旦發表聯合聲明,正式宣布取消一再展延的新隆高鐵計劃。聲明當時並沒注明兩國無法達成共識的具體原因。
王乙康昨天指出,我國已本著善意,分別在2018年9月和2020年5月,兩次同意馬國政府的展延要求,把新隆高鐵計劃推遲至2020年12月31日,但我國無法同意馬來西亞提出的一個特別重大的改變,那就是取消成立高鐵資産管理公司(AssetsCo)的安排。
根據規劃,高鐵資産管理公司的責任,包括負責新隆高鐵列車及鐵路設備的設計、建造、融資和維修等工作。新馬兩國分別設立的高鐵公司原先在2017年底爲資産管理者進行招標,招標工作隔年9月因高鐵項目延期而取消。
王乙康解釋,新隆高鐵是一項采用單一列車系統的高鐵服務,不僅提供往返新隆的跨境直達服務,也爲馬國境內提供載客服務。由于新馬兩國都沒有運營高鐵的專業知識和經驗,雙方同意通過公開、透明的國際招標,委任一家最優秀的業者擔任資産管理公司,以確保跨境高鐵服務能得到優先照顧。高鐵資産管理公司須同時向兩國政府負責。
王乙康說:“對新加坡來說,資産管理公司是高鐵項目的核心,有資産管理公司才能確保兩國利益都得到保障,並有助于減少兩國未來數十年運營高鐵項目的漫長過程中,出現分歧和糾紛的可能性。因此,新加坡告知馬來西亞,剔除資産管理公司是在根本上背離高鐵協定,我方不能接受。馬方于是決定讓高鐵協定終止。”
王乙康答複拉丁馬士區議員楊益財的提問時也提到,馬國也提議將高鐵與吉隆坡機場快鐵銜接起來。但王乙康說,快鐵的車速只有高鐵一半,列車系統與高鐵也不同,兩者要結合得先解決許多技術問題,“然而,我們最關注的還是取消資産管理公司的問題。”
我國願討論有關高鐵計劃新建議
至于馬國爲何執意撤掉資産管理公司,王乙康答複工人黨後港區議員陳立峰的詢問時說,他無法代表馬國政府回答這個問題。
雖然新隆高鐵胎死腹中,王乙康指出,新加坡仍願意本著誠意,與馬方討論任何有關高鐵計劃的新建議。但他強調,馬國須先遵照雙邊協定完成所有賠償事宜後,雙方才能從新開始討論新的高鐵計劃。
基于新隆高鐵雙邊協定的保密原則,我國不便公布馬國應賠償的具體金額,但王乙康說,我國至今已爲高鐵計劃投入約2億7000萬新元。這筆支出涵蓋咨詢費、基礎設施的設計費及人力成本等白白耗費的開支,但不包括征地費用,因爲政府日後仍可回收這筆費用。
馬國2018年第一次要求展延高鐵計劃,並已賠償1500萬新元的延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