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數碼支付代幣等虛擬資産的跨境交易一般以快速及匿名的方式進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加強對供應商及相關交易的監管,包括規定供應商須申請執照,降低這類交易用來洗黑錢或資助恐怖主義活動的風險。
國會昨天三讀通過付款服務(修正)法案,賦予金管局更大權力,從多方面加強對數碼支付代幣(digital payment token)供應商及相關活動的管制。
金管局董事會成員、交通部長王乙康昨天爲法案提出二讀時指出,付款服務法令去年1月生效後,業界就迅速改變,創新方案及運作模式層出不窮,當中最顯著的就是數碼支付代幣。
數碼支付代幣指的是比特幣(bitcoin)等加密貨幣,不通過法定貨幣發行機構發行,但可用來付費完成交易。
王乙康說:“這些交易以跨境及快速的方式進行,用來洗黑錢或資助恐怖主義活動的風險更高,因此必須加以管制,供應商也須采取客戶盡責條例措施,並監控這類交易。”
金管局之前展開公衆咨詢,並將業界反饋納入修訂法案,從多方面加強對這類交易的監管。
須遵守金管局相關條例
首先是擴大數碼支付代幣服務的定義及監管範圍。進行代幣轉賬、提供保管代幣服務,或在不接觸代幣的情況下促進代幣交換服務的供應商,如今必須申請營運執照,並遵守金管局設下的條例。王乙康指出,這會降低供應商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
另外,金管局可強制規定供應商采取保護客戶的措施,包括將公司與客戶的資産分開來,若出現公司破産的情況,能確保客戶資産不會流失。
碰到特定情況時,金管局也能針對特定供應商采取額外措施。這些情況包括維持我國金融系統穩定性、維護金融政策的效益,或是符合公衆利益。
王乙康指出,上述授權範圍較廣,是爲了讓當局能在業界迅速演變的情況下,快速靈活作出回應。該局在擬定額外措施時會先征詢公衆及業界的意見。
盡管表示支持這項修正案,不少議員也在國會上提出針對過度監管和保障年長者的擔憂。
擔憂過度監管將扼殺創新
議員貝理安(阿裕尼集選區)指出,修正法案賦予金管局更大監管能力,這或引發業者對過度監管和扼殺創新的擔憂,尤其是小型企業。
“雖然保護消費者是關鍵,但過度監管或會遏制朝陽行業的創業精神,並擠出較難符合增強版監管標准的小型業者和起步公司,只留下較大的企業。”
議員林志蔚(盛港集選區)同樣指出,在目前的困難時期,新條例或對生意受創的錢幣兌換商等小型企業來說“過于嚴格”,希望當局能爲這些商家提供更長的寬限期。
他認爲,修正法案擴大對數碼支付代幣供應商的監管範圍,不過廣泛的定義或會讓小型業者較難遵守,而所有付款代幣也不一定相同,例如由政府發放的代幣等。
此外,議員黃國光(義順集選區)指出,數碼支付代幣是個全新和有趣的概念,而服務供應商將利用這些特點推銷給消費者,因此應一開始就管制其銷售信息,以免供應商進行誤導或欺騙行爲。
議員黃玲玲(宏茂橋集選區)也認爲,須進一步留意數碼代幣供應商對年長者等弱勢群體的營銷,並通過公共教育和設置保障措施讓他們了解其中風險,避免涉及詐騙等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