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要求多載兩名學生上學,小巴司機因不滿沒多得酬勞,把三歲女童鎖在巴士裏,自己離開去超市購物。法官也指被告雖然沒造成女童身體上的傷害,但卻令她蒙受久久未能磨滅的精神創傷。
主管要求多載兩名學生上學,一名迷你巴士司機事後因不滿沒得到額外酬勞,把車裏年僅三歲的女童載到住家附近停車場並鎖在巴士裏,自己卻到附近超市去購物。
困在巴士裏的女童嚇得嚎啕大哭一個多小時,直到一對夫妻經過停車場,聽到女童哭喊叫著媽媽,便撥打巴士上的手機號碼聯絡,被告才回到停車場開車送女童上學。
現年47歲的巴士司機祖爾卡奈(Zulkahnai bin Haron)昨天承認一項故意讓孩童承受不必要的痛苦,觸犯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名後,被判坐牢10個月。
控方指出,被告相信是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修正後,首名在這條罪名下被判刑的人。
還因闖紅燈撞傷騎士 被罰款及吊牌一年
除此之外,被告也因爲闖紅燈撞傷一名電單車騎士,被判罰款30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一年。
根據案情,被告是迷你巴士司機,專門接送學生上下課。去年1月20日被告早上6時開工,與一名女跟車員載完一批學生後,突然接到主管電話,要他再接送另外兩名學生上學。被告接了這兩名學生後,問主管是否會得到額外酬勞,但主管沒有給他肯定的答複,被告因此心生不滿。
他開車時越來越感到氣憤,當車裏只剩下年僅三歲的女童後,他叫跟車員下車回家,然後在早上9時左右載著女童抵達他家附近的停車場。被告跟著熄掉引擎,把女童鎖在車上,自己則到附近超市購物,接著回家。
一對夫妻在早上10時左右經過停車場,聽到迷你巴士上傳出女童喊媽媽的哭聲,他們發現女童坐在座位上,安全帶都沒解下。女子發現迷你巴士已經上鎖,她丈夫于是撥打在車身上的電話號碼,要被告快點回到停車場。
被告回到停車場後,女子當場大聲斥責,被告聲稱只離開了數分鍾,會立刻把女童送到學校。女子不相信被告,坐上被告的迷你巴士陪伴女童回學校,並把一切告訴了老師。
女童的母親隔天報警。
主控官指出,被告被逮捕後,仍然不肯坦白,企圖掩蓋罪行,撒謊說他肚子痛,急得拉在褲子上,但警方調閱了閉路電視畫面揭穿他的謊言。
三歲女童心受創傷 半年後仍怕搭巴士
主控官說,女童因爲此事件患上了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PTSD),事隔半年仍不敢搭巴士,甚至時時刻刻都需要母親陪在身邊,害怕又被大人“遺忘”。
主控官認爲,被告的行爲實在太過惡劣,請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12個月。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女童始終沒有受到肉體上的傷害,而被告是因爲面對經濟壓力才會糊塗犯錯,罪行不至于如控方所描述那麽惡劣。
律師指出,被告已經不再開校車,改行當保安人員,他還有兩名17歲和18歲孩子需要撫養,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馬文德下判前斥責被告,指他把女童留在不通風的迷你巴士內,若時間更長可能導致缺氧,所幸當時被告不是把迷你巴士停在太陽暴曬的露天地點,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法官也指被告雖然沒造成女童身體上的傷害,但卻令她蒙受久久未能磨滅的精神創傷。
法官對被告說:“你也是兩個孩子的爸爸,應該清楚明白自己行爲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