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珍在意外發生後就陷入昏迷,至今仍是植物人,目前已送回中國療養。訴方代表律師表示,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事故,行人與司機都違反交通規則,分別在行人信號仍是紅燈時就過馬路,以及在交通燈轉紅燈後沒有及時停車。
46歲女攤位助手騎腳踏車回家,路上被巴士撞倒,頭部重傷後不省人事,成爲植物人至今超過一年。丈夫從中國越洋來新起訴巴士司機與公司,雙方在案件開審後取得庭外和解,辯方同意承擔三分之二的賠償責任,具體賠償額有待估算。
這起意外發生在前年6月4日中午12時13分,地點是園景路(Yuan Ching Road)往裕廊西51街的道路。受傷的女子郭文珍來自中國,在園景路一帶的咖啡店當攤位助手。
事發時,郭文珍騎著腳踏車在回家的路上,她在過行人過道時,被一輛易塔通(Tower Transit)的巴士撞倒。根據早前的媒體報道,目擊者所拍到的視頻顯示,巴士半截車身擋住了行人過道,車頭的擋風玻璃出現裂痕,郭文珍則倒在距離巴士約兩米的地面上。
郭文珍過後被送往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求醫,因腦部受到重創,意外發生後就陷入昏迷狀態,至今仍是植物人,目前已送回中國療養。
巴士司機曼尼維南過後被控危險駕駛,他早前在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坐牢一周和吊銷各級駕照長達18個月。
前年底,郭文珍的中國籍丈夫程學武入禀高庭,起訴易塔通與曼尼維南疏忽,要向他們索賠超過25萬元。案件上周在高庭開庭審理,庭上揭露,車禍發生時,巴士闖紅燈,而郭文珍同時在行人信號燈仍是紅色、未轉綠之前就開始過馬路。
不過,案件只審理了一天,訴辯雙方就取得庭外和解,同意由易塔通與曼尼維南承擔三分之二的賠償責任,郭文珍本身須承擔三分之一的賠償責任。
訴方代表律師拉傑星(Lee Shergill LLP)告訴《聯合早報》,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事故,行人與司機都違反交通規則,分別在行人信號仍是紅燈時就過馬路,以及在交通燈轉紅燈後沒有及時停車,但是巴士司機須爲意外的發生負起更大的責任。
法庭將在日後估算具體的賠償數額。根據訴方的索賠書,郭文珍至今所花費的醫藥費已超過26萬元,訴方也就其他開銷如護理院住宿和遣送回中國的花費索討賠償。(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