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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歲女童被腳踏車撞成重傷,騎車的18歲少年因涉疏忽行爲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罪而被捕,案件正在調查中。
事件發生在前天下午約2時20分,地點是武吉巴督52街31號附近。
根據警方昨天發布的文告,當局接獲報案,指一名八歲女童被迎面而來的腳踏車撞傷,當時騎車的是一名年輕男子,女童隨後被送院治療。
這名涉案騎士也因涉及疏忽行爲導致他人嚴重受傷而被捕,若罪成可被判兩年監禁、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悉,這名18歲少年是一名送餐員,被撞傷的小女孩是就讀附近小學的學生。當時是放學時間,女童在回家途中,被腳踏車撞倒。據了解,女童頭部受傷,但具體傷勢不明。
民防部隊受詢時確認接獲報案,他們在下午2時30分左右收到求助電話,一人被送往國大醫院進行救治。
案件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