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隱私的需求須在法律和保護所有國人的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不少議員認爲立法限制數據使用或會約束警方的調查能力,但也是一種妥協,確保在冠病疫情中可繼續快速追蹤病例接觸者。
昨天共有18名議員在國會參與冠病(臨時援助措施)(修正)法案的二讀辯論。
議員穆仁理(武吉巴督區)指出,比起決定立法限制防疫數據使用方式,政府大可采取更簡單的方法,即完全不用合力追蹤數據,但由于涉及的是罪案和性命,政府不能對數據或能協助偵破嚴重案件的情況視而不見。他也認爲,政府選擇立法限制數據僅能用于七種罪行是一種妥協,以確保我國不會失去能快速追蹤病例接觸者的能力。
“合力追蹤和SafeEntry沒有理由不能同時做到病例追蹤和調查罪案。它如果能追蹤到一名聯系人,並可偵破或防止一個嚴重案件發生,那都是值得的。”
議員陳舜娘(東海岸集選區)也認爲,在發生謀殺案或恐怖襲擊等嚴重罪行時,能及時獲取數據或能拯救生命,在這情況中規定不能使用合力追蹤數據或許是個簡單的做法,但不一定是正確的。
此外,不少議員也擔心立法反而會約束警方的調查能力。
議員維凱(三巴旺集選區)指出,合力追蹤和SafeEntry能追蹤誰曾出現在一個人的附近,這在受害者無法確認罪犯身份時是個有用的線索,但如今警方卻不能使用該數據。
議員迪舒沙(荷蘭—武吉知馬區)認爲,修正法案限制只有在涉及死刑的販毒案中才能使用合力追蹤數據,而這大大限制中央肅毒局的能力,因爲肅毒局在逮捕販毒者後才能得知他身上的毒品重量,也是到那時候才能確定是否涉及死刑。
議員任梓銘(馬西嶺—油池集選區)籲請政府重新考慮立法限制警方的調查權限,他也覺得政府應爲溝通疏失而道歉,並向公衆保證將采取措施避免未來出現類似的失誤。
唯一反對修正法案的是代表新加坡前進黨的非選區議員梁文輝。他對法案提出五個疑問,其中包括警方索取合力追蹤數據時,是否考慮到會破壞政府與人民的信任,以及內閣是何時知道合力追蹤數據已被警方使用,而內閣當時是否有指示警方不要索取該數據。他說,在疫情中,國家最不想見到的是人民對政府失去信心,以致在政府實施新防疫措施時開始猜測政府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