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發行最多900億元的債券,資助未來15年的主要及長期基礎設施項目,受訪分析師認同在當前低利率環境下發債爲氣候變化等長期挑戰做足准備,是及時和有利國人的發展策略。他們同時也呼籲政府制定充分的保障機制來管理潛在的財政風險,如發債須獲總統批准及設定年度借貸頂限等。
副總理兼經濟政策統籌部長及財政部長王瑞傑前天在國會發表預算案聲明時宣布政府將在今年內制定“國家重大建設借貸法令”(Significant Infrastructure Government Loan Act,簡稱SINGA),發行國債資助包括新地鐵線和應對海平面上升的基礎建設等長期項目。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慶文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指出,隨著我國經濟已進入平穩增長期,有必要找尋新的資金來源應對公共開支的增加。政府接下來要發展的長期項目對于新加坡的持續成功及生存是必要的,並非形象工程(vanity project)。
“基于低利率環境,以及需要確保我國基礎設施獲得更新及應對氣候變化,在此刻推行SINGA是及時和有利的戰略。”
星展集團經濟師謝光威認同,通過SINGA框架發債資助長期項目,在代際之間分配成本和獲益,比由這一代國人預先支付所有成本更爲公平。隨著政府投入更多經常開支到醫療和教育來提升社會福利,能投入基礎建設的經常收入已減少。
華僑銀行經濟師林秀心則認爲,新框架理論上可促進代際之間更公平分擔成本及享有效益,然而具體卻很難計算。
特斯拉:一旦采新發債框架
應更審慎評估大型基建項目
政府早在1970至1980年代就曾通過借貸建造首條地鐵線和樟宜機場第一搭客大廈和第二搭客大廈。不過從90年代起,政府主要通過經常收入和儲備金資助大型基建項目,而且是在年度財政預算案中預先撥出全額費用。
新躍社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特斯拉(Walter Theseira)向本報指出,我國一旦采用新的發債框架,就應當對大型基建項目采取更加審慎的評估,對個別項目的成本與效益給予更大程度的關注,因爲我國將無法依靠高經濟增長來顯著地減輕將來的償債負擔。
他說:“我們須意識到,即便項目能爲社會帶來顯著好處,也不見得能自己賺取足夠收入,達到自給自足(self-financing),例如抵抗海平面上升的海岸基礎設施。這意味著我國將來可能須調高整體稅率來償還債務。此外,項目也須長期的營運開支來維持。因此我們必須很詳盡地評估每個項目可帶來的效益是超越成本的。”
特斯拉建議新法令明確規定政府在發債前須公布相關項目的成本與效益評估。
陳慶文:建議立法規定
發債須獲總統批准
陳慶文也警惕,新的融資管道潛在財政風險,若缺乏機制確保問責水平及財務審慎,將可能導致我國將來視借貸爲資助基建項目的便捷之門。
他建議國會在立法時可考慮規定有關債券的發行須獲總統批准,並在900億元的長期借貸頂限之外,增設年度借貸頂限。
林秀心建議根據國內生産總值比率制定債務頂限及設立獨立審查委員會。
王瑞傑前天已在國會表示,除了900億元的頂限,新法令也將制定其他保障機制,讓國會與公衆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