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奕良于2018年12月11日用一把長柄鐵刮刀打孟加拉籍員工雅希度的腹部兩次,還敲打他的頭部。控方指他在案發前已多次對受害人施加言語和精神暴力,在庭上毫無悔意,還反指受害人“陷害他”“誣蔑他”等。
羅妙婷 報道
前藝人黃奕良涉嫌用長柄鐵刮刀打傷員工,昨天被判坐牢10個月,法官也下令他賠償員工3300元。黃奕良有意上訴。
法庭早前已判黃奕良(59歲)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名成立,指他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約4時20分,在布萊德路新加坡回教綜合大廈的食堂內,用一把長柄鐵刮刀打孟加拉籍員工雅希度(Jahidul)的腹部兩次,還敲打他的頭部一次。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提到,黃奕良用的鐵刮刀木柄長約40公分,刀片長約15公分,導致員工腹部有道10公分長的刮痕,頭部也被打到淤青。鐵刮刀不僅鋒利而且還生鏽,控方指這跟一把刀一樣危險。
提到加重刑罰因素,控方指黃奕良在案發前已多次對受害人施加言語和精神暴力,辱罵他、恐嚇他、差點打他,可見案發當天並非突發事故,而是黃奕良容易被激怒而做出的暴力行爲。
控方說,受害人因事件受到精神創傷,不時會從噩夢中驚醒,即便事情已過了兩年,他仍害怕在外面撞見黃奕良。
控方指黃奕良毫無悔意,不僅不認罪,在庭上還反指受害人“陷害他”“誣蔑他”“要殺害他”等。
控方促請法官判黃奕良坐牢10個月,也針對賠償部分希望法官下令,讓被告給受害人做出3300元的賠償。
沒有代表律師的黃奕良在庭上一向以華語發言,昨天卻首次准備一份英文求情書,並在庭上花了30分鍾,用不太流利的英語念出。
他先爲自己上一次出庭的表現向法庭道歉,指自己因爲不了解程序,不知道那是爲自己抗辯的最後機會,才會在庭上質問法官爲何不是當天下判。
庭上提爲狗糞推婦女事件
黃奕良:我不喜歡欺負人
接著,他重提10年前爲狗糞推婦女的事件,說自己只是要提醒她身爲好公民的責任,結果事情卻越鬧越大。
他說:“我從一個好市民,變成一個打女人,喜歡打架的人。”
黃奕良指,他曾想過自己是不是太多管閑事,所以才會惹事端。“若同樣的事情發生,我還是會去講這些不負責任的人,但不會讓他們跟我發生任何肢體沖突。”
黃奕良解釋,重提舊事,只是要說明他不是個喜歡打架或喜歡欺負人的人。
他重述被指恐嚇員工,要向人力部舉報一事,只是在向對方解釋事情的利害關系,並非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