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好友惹上私會黨徒,一名男子從新山購買手槍以及八顆子彈,藏在車內帶回新加坡交給朋友,怎知朋友不領情,男子只好把手槍藏在家中。數個月後他因被懷疑吸毒,肅毒局人員上門突擊檢查時,發現這把手槍。
伊克蘭(Muhammad Ikram Abdul Aziz,26歲)昨天承認非法擁有槍械及子彈的罪名,被判坐牢七年10個月以及六下鞭刑。
除了伊克蘭以外,另一名男子阿米魯(Amirul Asyraff Muhammad Junus,26歲)日前被控一項與擁有槍械者爲伍的罪名,他的案件有待審理。
伊克蘭和阿米魯曾是同學,也是多年好友,還曾一起加入丹戎巴葛聯隊足球會的18歲以下隊。被告在2016年加入私會黨,而阿米魯在2018年加入同一個私會黨,成爲不同頭目的手下。
根據案情,肅毒局人員因懷疑伊克蘭吸毒,在2019年10月8日下午5時42分左右,在他住處的組屋底層將他逮捕。肅毒局人員突擊他的住家檢查時,發現了手槍以及八顆子彈,其中四顆子彈在彈匣內,另外四顆藏在一個藍色手套裏。
調查顯示,2019年1月,阿米魯的前妻惹上另一個私會黨的黨徒,前妻向他訴苦,說她遭對方扯頭發打臉。
阿米魯想爲前妻報仇,但是得知對方是私會黨徒,決定找身爲“前輩”的被告求助。
伊克蘭願意爲阿米魯出頭,但是表示自己有年幼女兒,不方便和對方火拼,說他會幫忙買一把槍嚇唬對方。
他在同年2月到新山找了軍火商,想要以900元買一把左輪手槍,但是軍火商說沒貨,他空手回國。
數天後,軍火商撥電聯系他,問他要不要加錢以1400元買手槍,還說貨色比較“好看”。
伊克蘭答應後,3月開車載著父母到新山時,獨自找軍火商取貨。
伊克蘭聲稱,他原只想買“空槍”,但在取貨時,軍火商硬要他收下八顆子彈。他擔心拒絕會惹惱對方,只好收下。除此之外,對方當時也向他索討“小費”,他只好再掏出1300元。
伊克蘭最終購買的手槍是一把半自動手槍,産自菲律賓。
伊克蘭承認,他是故意約父母一起開車到新山,因爲根據他的觀察,每次他和父母一起進出關卡,被關卡人員檢查的概率非常低。
主控官指出,被告藏的是真槍實彈,並非氣槍,八顆子彈發射出來能夠奪走八條人命。而且,被告買槍不是爲了收藏,而是爲了尋仇,罪行非常惡劣,請求法官判他坐牢八年及鞭刑六下。
代表律師說,被告從未要拿槍來射人,原本只是想買一把空槍來嚇唬敵對的私會黨徒。當阿米魯拒絕他的“好意”後,他不知如何是好,便把槍收起來,請求法官判他最低刑罰坐牢六年半。
法官昨天下判時表示,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意圖用槍傷人,但他接二連三想把槍交給朋友用來對付其他的私會黨徒,可見意圖不良,必須嚴懲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