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拉維涉嫌誹謗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一案,拉維過後在面簿上發貼文向部長道歉,並承諾不會再犯;控方昨天申請無事省釋,獲法官批准。
不過,無事省釋不等于獲判無罪,控方依然可以在日後選擇重新提控他。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拉維(51歲,M Ravi)日前被控一項刑事誹謗的罪名,指他在去年11月6日,在面簿上的貼文诋毀了部長的聲譽。
拉維在貼文中聲稱,本地資深律師圖萊辛甘(Eugene Thuraisingam)在2017年告訴他,尚穆根曾對圖萊辛甘說,他能對梅達順“施加影響”,而且還能“發號施令控制梅達順”。
圖萊辛甘在面簿上否認拉維的說法,並且表示已經寫信給尚穆根作出澄清。
總檢察署今早發布文告,指當局斟酌代表律師的陳情後,決定申請無事省釋,只對拉維開出警告,但他必須服從三個條件:
一、他必須承諾在24個月之內不能再犯案;二、他必須刪除涉案的面簿文章;三、他必須刊登對外的道歉信,並且不能再論述涉案文章的內容。
若違反任何一項條件 總檢察署將重新起訴
總檢察署指出,拉維已經刪除文章,並且在面簿上刊登了道歉信,因此今早向法院申請無事省釋,獲得了法官的批准。
總檢察署強調,若拉維違反任何一項條件,將會重新起訴他。
根據拉維今年2月25日在面簿發布的道歉貼文,他承認作出了虛假指控,並且毫無保留地向尚穆根道歉。拉維承諾不會再犯,並且將不會繼續談論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