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中起,所有電動踏板車和電動腳踏車騎士須先通過理論測試才能在公共場合騎行。
交通部高級政務次長馬炎慶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交通部開支預算時透露,當局會在下個月推出測試手冊,並在今年中開始進行理論測試,以確保所有騎士了解安全騎車的規定和行爲准則。
另外,從今年9月起,在人行道和公路行駛的腳踏車也須安裝至少一個制動器。這是活躍通勤咨詢小組去年底提呈的第四份報告中的建議之一,交通部今年初接受這份報告。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許連碹博士透露,涉及電動代步工具在人行道發生的事故在過去兩年銳減79%至30起。
爲進一步加強行人和騎士安全,個人代步工具和電動腳踏車(統稱代步車)的進口管制機制將在今年上半年實行,以防止商家進口不合格的器材。
5月推出禮讓運動
根據活躍通勤法令,代步車的重量不可超過20公斤、寬度不超過70公分、最高時速不超過25公裏,所有代步車也須符合UL2272防火標准。當局會繼續定期檢查活躍通勤器材,取締騎士非法改裝器材的行爲。
此外,當局也將從5月起推出一項“Move Happy”禮讓運動,提醒人們在人行道上靠左走、選擇使用最合適的道路,如腳踏車應使用腳踏車道等,以及時刻對周圍保持警惕。
自2018年推出的安全騎士教育計劃將在今年第二季更新,讓課程內容更具互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