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兒所前負責人及兩名女職員被指共謀欺騙幼兒培育署,騙取當局發放4800元托兒服務津貼,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
幼培署于2016年8月發現該托兒所遞交的申請不妥,將案件交給警方處理。當局已將錯誤發放的津貼款額收回,涉案托兒所已停業。
根據警方文告,三名被告是Faith Educare托兒所前負責人陳寶珠(譯音,53歲),以及兩名職員花蒂瑪(Fatimah Bivee Mohd Shariff,42歲)和拉婕斯瓦力(Arulanandam Rajeswary,53歲)。
陳寶珠與拉婕斯瓦力各被控八項欺騙罪,花蒂瑪則面對四項欺騙罪。
該公司共有六家托兒所,涉案的三家位于康埔桦、埃奇菲爾(Edgefield),以及盛港。
根據控狀,陳寶珠與拉婕斯瓦力涉嫌在2016年1月至8月間,爲八名孩童申請托兒服務津貼,謊稱他們在托兒所上課,以此欺騙幼培署。
其中,拉婕斯瓦力被指負責爲這八名孩童簽到,花蒂瑪則被指參與其中四起案件。三人涉嫌前後共提交16份申請,騙取幼培署爲這八個孩童每月發放300元津貼,共計4800元。
警方文告顯示,這八名孩童申請津貼時並未上托兒所,其中一些甚至沒有就讀該托兒所。
托兒服務津貼主要針對低收入家庭,幼培署會直接向通過申請的幼兒園發放津貼,以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
幼培署表示,當局有一套監管制度,包括定期進行審計,確保政府津貼不被濫用。當局嚴正看待任何人或機構濫用津貼的行爲,並會對此采取嚴厲的打擊措施。
三人目前各以5000元保釋在外,案展4月14日過堂。若欺騙罪成立,將面對最長10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