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洧 報道
新加坡籍男子申請在指定設施以外的住家履行14天居家通知,被移民與關卡局偵查到作出虛假申報。
移民局昨天(3月19日)發布文告指出,58歲男子維傑亞古瑪(Vijeyakumar s/o Z Joseph)因觸犯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被控上法庭。
從印尼返國沒據實申報
根據文告,維傑亞古瑪去年11月22日入境我國時提交給移民局的表格中,申報他在入境之前的14天內,除了特定的國家或地區,並沒到過其他國家或地區。
不過,維傑亞古瑪是從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返國的,而雅加達並不在指定國家或地區的名單內。
另外,維傑亞古瑪還在表格中申報,他將在所列的住址獨居,或與有同樣旅程、同時履行居家通知的住戶共住。
但是,當法人執員在去年11月25日,根據維傑亞古瑪申報的住址前往查看時,卻發現他與兩名與他沒有相同旅行記錄的家庭成員住在一起。
根據控狀,這兩名家庭成員是維傑亞古瑪的父親以及哥哥。案展4月9日過堂。
從去年8月11日起,從斐濟、芬蘭、韓國、斯裏蘭卡、泰國和土耳其入境者,可申請在他們的住所遵守居家通知。他們在入境前14天內不能去這些國家以外的地方,遵守居家通知時也只能一個人住,或是和具備同樣旅行記錄和居家通知期的家庭成員同住。
移民局提醒公衆,慎重看待所有涉及衛生、旅遊和居家令的申報,必須提呈真實和准確的資料,當局將向虛報資料者采取嚴厲的對付行動。
違反居家通知者,包括幹擾或取下居家通知的電子監控儀器,可在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2020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元或監禁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