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醫生昨日在法庭上表示,他“擔心”因提供前列腺按摩服務而受到刑法第377A條的懲罰,因此決定不向緝毒人員透露此事。
法律將自願的成年男子之間的性行爲定爲犯罪。
現年38歲的劉德祥被控向施暴者注射毒品,並收取一定費用,這種行爲被稱爲“暴打”。
他否認在早些時候提供藥物注射,聲稱他只是給濫用藥物的沈英哲(Sim Eng Chee)做了運動和前列腺按摩。
西姆因吸毒和私藏毒品正在服刑,他作證說,他雇傭勒是因爲勒在與其他男性舉行性派對前“猛烈抨擊”服務。
在勒的審判的第六天,他告訴一個地區法院,他沒有提到向麻醉品官員提供的前列腺按摩服務,因爲他“不確定這是否會構成”刑法第377A條規定的罪行。
他說,他沒有以“醫學專業人士的身份”提供此類服務,並補充說,他對自己提供前列腺按摩感到尴尬。
“這是我提供的一種私人服務……我不想和緝毒人員分享這些。”
去年2月26日,他被控向Sim注射冰毒,3月2日又被控擁有與毒品有關的器具。
昨日,Ler的前商業夥伴,Faith醫療集團董事Ng Tsorng Chinn博士出庭作證,證明Ler是一個“好人”。
代表自己出庭的Ler要求Ng博士解釋在他身上發現的注射器通常用于什麽目的。
Ng博士說,這款産品適用于皮下注射,比如注射胰島素。他補充說,這款産品“太軟、太小、太短”,不能用于靜脈注射。“猛擊”包括靜脈注射。
審判將于下月恢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