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被猥亵已經有20年了。
但是昨天,在他們的性騷擾者,前新加坡國立大學(NUS)高級心理學講師被判有罪後,正義爲5名受害者贏得了勝利。
現年59歲的陳誠(音譯)在接受審判後被判五項性騷擾罪名成立,他已在馬來西亞潛逃17年。涉及4名男孩的7項類似指控仍懸而未決。
受害者當時13歲,在中學一年級。1999年6月,他們在一個學校營地被陳猥亵。他是舊機場道吉勒馬德營地三天營的顧問。
法庭獲悉,在當年6月28日至30日舉行的夏令營期間,陳安道主持了一些活動,並與男孩們睡在同一張床上。
他以按摩或教導他們個人衛生爲借口,在床鋪和浴室裏撫摸或觸摸他們的私處,對他們進行性騷擾。
受害者說,他們感到震驚、尴尬和害怕。
直到第二組的一名學生領袖在夏令營的第二天晚上到床鋪上尋找其他學生領袖和成龍之後,這些罪行才被曝光。
但當他在午夜剛過進入床鋪時,他看到陳坐在較低的床上,旁邊是一個男孩,正在調戲他。
幾個小時後,在夏令營的最後一天早上,學生領袖把他看到的一切告訴了一位老師,這位老師是夏令營的指揮官。
老師采訪了這個男孩,他透露陳也觸摸了其他一些男孩。
在和其他男孩談過之後,老師給學校的副校長打了電話,副校長和運營經理一起到了,小心翼翼地把男孩們帶到葛蘭派出所報案。
同年11月27日,成龍被捕,被告知兩天後出庭,並被保釋。但他離開新加坡前往馬來西亞,沒有出庭。
在2016年12月7日被引渡到新加坡之前,成龍一直待在新加坡。他與新加坡國立大學的合同終止了。
在審判過程中,陳可辛否認觸摸了這些男孩,而是聲稱他在營地中進行了懲罰和正式的反思活動。
但是,副檢察官詹姆斯·周說,不應該重視他的說法,因爲他的說法與證據不符。
昨天,周永康要求撤銷陳的保釋,理由是他有潛逃的曆史。
但陳振聰的律師拉梅什·蒂瓦裏在法庭上表示,陳振聰過去兩年一直准時出庭。
地區法官Shaiffudin Saruwan允許保釋,附加條件是陳必須每天向調查人員報告。
目前,成龍已獲得6萬美元保釋金,將于下周一出庭。
每一項性騷擾罪名,違規者最多可被判處兩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或鞭刑。但由于成龍已經50多歲了,他不能被鞭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