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2019年9月23日,就開始免費回收不合規的個人代步工具,並爲提早銷毀器材的已注冊車主提供$100獎勵金。不少車主把不合規的電動踏板車帶到陸路交通管理局指定地點,交由回收商銷毀。(聯合早報)
電動踏板車在一夜之間成爲“禁品”、“擺設品”。全國九萬還是十萬“車主”一夜之間從擁有一部出行工具甚至是賺吃工具變成持有一個“負資産 ”。
最慘的是那些幾個月前還聽了政府的話去買下配備UL2272電池的電板車的民衆,以爲從此不必擔心起火危險,可以安心代步,沒多久卻發現自己花了上千元的工具成爲政府針對的目標,寸步難行。
許多媽媽都苦惱日後如何送孩子上下學。(海峽時報)
這真是天大的玩笑!對十萬車主尤其是賺吃的車主來說,卻一點也不好笑。
交通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前天在國會宣布電動踏板車從昨天開始只能在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騎行,這樣一來,真正可以騎行的範圍就從全國幾千公裏大大減少到440公裏。
而事實上, 腳踏車道和公園連道距離住家都有一段路,也不靠近生活範圍,所以盡管部長說不是“禁”,事實上對大多數使用者來說,已經形同“作廢”了。
電動踏板車禁止上步行道(footpaths)的條例11月5日生效後,執法人員給許多用電動踏板車送餐的用戶發出警告。(海峽時報)
一開始爲解決車輛起火問題,當局過了很久才找出一個解決方案,就是鼓勵大家使用符合安全、 充電完成後可以自動斷電的配備UL2272電池的電板車。
大家相信這是最安全的方法,政府爲我們解決了問題,那些已經買了不規範電池的用家雖然麻煩,不過爲了安全,當局也給出到明年底的寬限期,大家願意配合。
後港91街第927座組屋昨天(5日)發生一起電動踏板車在走廊充電起火事件。(SCDF面簿)
不過因爲起火事件繼續發生,引起大衆恐慌,當局不久前迅速急轉彎,將寬限期縮短到明年中。後來又發生撞死人事件,群情洶湧,當局再次轉彎,終于把一個越來越普及的交通工具全面“殺死”。這下,官員總算可以松一口氣,不怕再被罵了吧。
最衰的是那些剛剛買了新電池設備的踏板車的人,當局這次好像完全沒有給他們一個交代,是說不過去的。
新加坡政府向來自诩以誠信爲榮,“牙齒當金使”,而且在決策過程中都能確保考慮周全,不給人民造成太多不便。但這次事件前前後後卻給人感覺思慮不周,舉棋不定,急就章的感覺,甚至最後是犧牲使用者以及合法銷售者的利益,去遷就洶湧的民情,有屈從民粹的嫌疑。
租用電動踏板車服務估計也快胎死腹中了。(海峽時報)
因爲事實上出事的比例只有所有踏板車的1%左右,99%都沒問題。
據本人了解,很多使用者和銷售廠商都不明白交通部和路交局是怎樣做出這麽倉促而打擊面那麽廣的決定的,最多人猜測的是爲了明年來臨大選,要乘早平息民衆的不安情緒,怕選前再出現火患或者傷亡事件。
不過如果這是實情,那說明行動黨政府已經陷入民粹政治了,爲了平息民衆情緒就犧牲另一些人的合法權益——沒錯,在一再修改條例之前,人們就合法地買下這些資産並且合法地使用,是政府不斷在移動龍門。
整個事件令人感到非常遺憾和失望,因爲大家覺得今天決策者思考問題太粗糙了。我記得不久前看到紅螞蟻一篇文章,就很清楚分析踏板車問題,作者指出關鍵分爲兩部分,大意是:
人爲意外和火患,解決之道是:意外撞傷人就重重處罰,火患就追究廠商責任。
新加坡電動代步工具零售商協會會長辛偉迅昨天接受《新明日報》訪問時說,這條突來的禁令,讓許多零售商和送餐員“感到非常失望”,一夕之間須面臨天翻地覆的生意虧損和失業等問題。(Electrowolf的潘先生提供)
這是很清楚地把99%沒問題的用家區別開來,分別對待,不讓這些負責任的使用者蒙受不白之冤。可是今天一刀切做法有哪一點考慮到99%用戶的權益??這是最令人失望之處!
對這麽一大群用戶來說,一朝被蛇咬,以後還怎麽相信政府告訴你去采用什麽新的科技産品?因爲新産品一旦出問題,引起社會不安,他們會急轉彎,讓産品作廢!結果是一向來聽信行動黨政府決策的人自己要倒黴。
我們當然相信這不是行動黨政府一貫的水准(standard)。但如果不做檢討,對社會解釋清楚(我們是不敢要求有人出來負責的),官員就不會知道自己有錯,以後還會有更多這種造成少數人倒黴的事情出現的。
我們不要看到行動黨政府變成那樣,因爲新加坡至今沒有可以替代的政黨。
希望政府能在短期內宣布新的辦法,還給合法負責任的使用者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