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客戶問到新加坡公司怎麽申請GST,給大家再簡單普及一下關于GST的信息。
首先看下新加坡稅務局官網關于GST的說明:
商品和服務稅(GST)是對商品進口(由新加坡海關征收)以及新加坡幾乎所有商品和服務征收的基礎廣泛的消費稅。 在其他國家/地區,GST被稱爲增值稅或VAT。
綜上:在新加坡境內經營有業務會涉及到GST,如果是非新加坡本土經營的公司不涉及新加坡境內的業務,是不涉及到GST的。
根據新加坡的稅務條款,首先,交GST要向新加坡政府申請注冊,注冊後需要每個季度申報一次GST;
其次,新加坡當地業務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幣的企業才需要強制注冊GST;如果是在新加坡當地營業額低于100萬新幣,是可以自願決定是否申請。
通俗理解:GST消費稅是對商品和服務向消費者征收的,企業一旦注冊了消費稅,就需要針對本地銷售征收消費稅(稱爲銷項稅output),收取後需要呈報給稅務局。同時企業的采購及開支也會産生消費稅(稱爲進項稅Input)。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銷項大于進項,需要向稅務局繳納差額稅費;銷項小于進項,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差額退稅。
目前大部分客戶主要是從事外貿業務,不涉及到新加坡本地業務,都不需要申請G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