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洗衣店經理昨日被判終身監禁。他在海灣花園附近一條甯靜的道路上,將情人勒死在車裏,然後將其屍體焚燒。
檢方要求對51歲的邱金虎判刑。上個月,邱金虎被判在2016年謀殺31歲的工程師崔亞傑。
法官奧黛麗·林(Audrey Lim)表示,此案不應判處死刑,死刑適用于罪犯表現出惡意或公然漠視生命的情況。
邱承認,他開著寶馬車勒死了崔,並在林竹康街8號焚燒了她的屍體,直到她身上只剩下幾縷頭發、幾塊布料和一個胸罩挂鈎。
林法官表示,崔麗珍要求邱金虎償還2萬美元債務,邱金虎希望讓崔麗珍保持沉默,以擺脫崔麗珍帶來的財務壓力和破産威脅。
但法官表示,證據並不表明邱金虎曾計劃殺死崔。
法官說,他不知道她突然想去他的辦公室見他的老板,他最初的計劃是勸阻她不要這樣做。
法官說,邱金虎和他的上司安排了一次電話會議,在Joo Koon攔截了崔,並把她帶到一個僻靜的地方讓她平靜下來。
林法官表示,盡管邱金虎用力掐了崔女士的脖子,但沒有證據表明“持續的攻擊”。
雖然邱金鳳一動不動,並竭盡全力處理自己的屍體,但這與判刑無關。
邱金虎已婚,育有一子。她曾是一家洗衣公司的零售店經理,而崔女士是中國人,曾是一家半導體公司的高級工程師。
他們在2015年開始交往,但邱金虎對她撒了謊,說洗衣店是他家的,他是單身。
當她開始懷疑時,他告訴她他離婚了。
他還說服她投資2萬美元購買黃金。
她向父母借了那筆錢。
當崔洋追著邱金海要錢時,邱金海讓一名前情人給崔洋的父親彙了1萬美元。
與此同時,邱的妻子質問他是如何欺騙她的,崔在Facebook上給她發了一條信息,讓她遠離邱。
2016年7月12日,他開車從珠冠捷運站接崔女士,把她帶到海灣花園附近的一個僻靜地點,將她勒死。
邱金虎案是新加坡法制史上第二起在沒有屍體的情況下被判謀殺罪的案件。
第一次是前國際汽車大獎賽(Grand Prix)車手桑尼·昂(Sunny Ang),他在1965年被判處絞刑,因爲他在海上殺死了他的酒吧女服務員女友,當時他爲她的生命投保了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