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臘的木馬屠城記,相信大家都聽過。今天,我們要講個發生在新加坡的現代版木馬屠城記,故事主角不是希臘勇士,而是有點小聰明的商人阿發。
阿發手上有一批網購進口的鼠標和鍵盤。他以100個金幣把貨賣給阿財,其中七個金幣得上繳作消費稅,但他非但沒有這麽做,還鬧失蹤,害稅務局討不到稅。
接著,阿財把這批貨賣給阿明。他以150個金幣的更高價轉售,得上繳10個半金幣的消費稅。由于之前已繳了七個金幣,他只需繳三個半金幣就可以了。
貨到手後,阿明就把它賣給人在國外的阿福。出口貨物不需要繳消費稅,由于之前已繳了10個半金幣,阿明可向稅務局索取全額退款。
實際上,阿發、阿財、阿明和阿福都是同謀。阿福收到貨物後,又再把它賣回給阿發,完美上演旋轉木馬式騙局。可憐的稅務局,在這當中損失了七個金幣。
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與希臘典故不同的是,阿發等人並沒有像奧德修斯及希臘精英部隊一樣,攻陷特洛伊城。在他們沾沾自喜之際,稅務局在四天的掃蕩行動中,將他們統統緝拿歸案。
修法後權力更大 稅務局首次抓人
在現實生活中,旋轉木馬式騙局確實是新加坡國家稅務局面對的逃稅手法之一。當局今天(11月13日)宣布首次行使新權力,逮捕10人團夥。由于調查仍在初步階段,當局未能透露涉案金額。
今年1月起,修正後的消費稅法令賦予稅務局更大權力,在調查消費稅相關犯罪時,可強行入屋、逮捕嫌犯及搜身。
在旋轉木馬犯罪手法中,團夥通常會利用同一批貨,在錯綜複雜的供應鏈中買賣,最後出口。供應鏈中的公司看似沒有關聯,實際上由一個主謀操控,而這整個系統的唯一目的,就是爲了騙取退稅。
有時,罪犯甚至沒有買賣實體貨物,只用文件當作交易證據。
稅務局稽查及電腦搜證署助理局長翁漢文說,當局今天對付的逃稅者越來越猖狂,權力擴大來得正是時候。
當局以往應付的案例,多數是沒有申報全額收入的商人,現在則以犯罪團夥居多。
蓄意逃避或協助他人逃避消費稅者,可被罰高達應繳稅款的三倍及不超過1萬元罰款,或坐牢長達七年,或罰款與坐牢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