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前私召車司機被指爲賺外快,助詐騙團夥開空殼公司、開設銀行戶頭和借出個人政府電子密碼(SingPass),向精深技能發展局騙取超過3990萬元(1.2億令吉)的培訓補助金,但辯方律師稱被告已將酬勞交還給詐騙團夥,他其實分文未得。
被告洪成冠(46歲,無業)面對28項控狀,控方以其中6項觸犯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和兩項觸犯公司法的罪名提控。
他前日在國家法院認罪,法官擇日下判。
除了擔任詐騙集團屬下的空殼公司董事,被告也被指協助集團開設銀行戶頭,還會幫忙集團親自到銀行兌現支票。(示意圖)
這起欺騙精深技能發展局發放3999萬元的培訓補助金的詐騙案,詐騙團夥被指共設立9家空殼公司行騙,在2017年5月到10月間,提呈8391項虛假的申請,謊報6家公司安排2萬5000名員工到三家培訓公司接受培訓。
洪成冠原本是一名私召車司機,但之後失業。他在2017年7月透過共同好友認識詐騙團夥成員沉順利,並答應讓對方以他的名義注冊公司。
他雖然懷疑公司會被用以進行非法勾當,但仍答應對方,並獲得500元(1500令吉)酬勞。
他隨後更將自己的政府電子密碼(SingPass)和個人銀行戶頭的賬號和密碼生成器交給沉順利。
被告之後被委任爲多家涉案公司的董事和股東,並被授權爲公司銀行戶頭的簽字人。集團隨後利用他的政府電子密碼賬戶進行8262項虛假的申請。
另外,被告也被指協助集團洗黑錢,通過開設新賬戶和自己的賬戶,將當局批准培訓補助金轉入其他集團持有的賬戶,或以現金的方式取出。
被告也被指協助集團四次到銀行將總值達81萬4000元(244萬令吉)的支票以現金的方式取出,再交給沉順利,並每趟獲得3000至5000元(9000至1萬5000令吉)酬勞。
不過,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說,被告雖然曾幫助集團擔任董事,並且洗黑錢,但到最後卻分文未得。
被告稱,自己之前雖收過酬勞,但之後又按照沉順利的指示將酬勞全部轉賬回給他,沉順利原本答應會將酬勞歸還,但之後卻沒有下文。(人名音譯)
16人被控 3人被治罪
這起至今涉案款項最高的的公共機構欺騙案件,目前共有16人被控,已有3人被治罪。
根據之前報道,涉案者當中包括主謀夫婦前咖啡店老板黃清貴(42歲)和妻子李麗玲(40歲),以及另外14人。
其中李麗玲的哥哥李志偉因幫助妹妹接收和儲存贓款,去年11月已被治罪,被判坐牢5年8個月。
另一名被告郭司光(33歲,司機)則被控觸犯28項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狀,被判坐牢42個月。
58歲清潔工瑪尼卡姆·布拉格薩姆則因協助轉移贓物,到銀行兌現5張支票,共領取125萬9000元(378萬令吉)現金,最終判他入獄3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