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爾雅茲琳起訴樟宜綜合醫院醫生疏忽,導致她無法盡早接受治療,在今年2月于最高法院上訴得直,但過後不敵病魔去世。(檔案照)
(新加坡3日訊)患癌女因樟宜醫院疏忽導致無法盡早治療,耗時多年訴訟卻在勝訴後不敵病魔,院方在賠償額待估期間暫賠20萬元。
39歲的諾爾雅茲琳在2007年因胸腔疼痛和呼吸困難到樟宜綜合醫院急診部求醫,放射科醫生兩次發現黑影都注明要跟進,院方卻沒安排醫生跟進,導致她兩年後發現患第二期癌症。
諾爾雅茲琳過後起訴樟宜綜合醫院、呼吸內科專科醫生英南,以及普通科醫生葉祥和蘇偉文,指他們疏忽,沒有及時診斷出她右肺有惡性腫瘤,要院方與醫生賠償。
但她花了逾100萬新元(約300萬令吉)打了四年官司,敗訴後在今年2月于最高法院上訴得直,豈料賠償金額尚未確定,她就在聆訊前一天于今年4月1日不敵病魔過世。
根據《海峽時報》了解,法院在今年8月和上個月分別展開了聆訊,高庭助理主簿官上個月發出庭令,讓院方支付20萬新元(約60萬令吉)的暫時賠償歸于諾爾雅茲琳遺産,完整賠償額仍有待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