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印尼女傭負債累累,偷雇主首飾拿去當,到手9000余元(2萬7000令吉)用來還債,友人致電雇主催債才揭發,女傭前被判監6個月。
31歲被告是來自印尼的蘇斯拉瓦蒂,她被控19項控狀,控方以其中五項偷竊罪提控,兩名受害者是她的65歲男雇主及其88歲的母親。
根據案情,被告從2017年起爲受害者工作,去年5月25日男雇主接獲宣稱是被告友人的來電,對方指被告欠錢未還。
受害者起疑而質問被告,對方坦承向友人借錢,還稱在印尼及新加坡都負債累累,並在追問下承認偷了受害者的首飾,已將首飾當掉還債。
男雇主和母親一番檢查後,發現房間抽屜裏的首飾和現金都不翼而飛,而被告則知道抽屜鑰匙就擺放在附近。
案情揭露,被告承認,從前年12月至隔年6月,她先後五次從兩名受害者的房內的抽屜偷走了金項鏈、金手鏈、手镯、金戒指等首飾,再拿去當掉,得到7200元(2萬2000令吉)。
控方在庭上揭露,包括其他控狀在內,被告共從當掉的首飾得到超過9000元,這些首飾在她被捕後被起獲,不過其中被偷的450元(1350令吉)現金未找回。
被告前早求情時表示,自己是單親媽媽,孩子在印尼老家由母親照顧,她盼能早些返國照顧他們。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6個月。
女傭偷走不少首飾,再當掉還債。(示意圖)
盜提老雇主4500
緬女傭返新被捕
緬甸女傭盜提老雇主1500元(4500令吉)逃回國,導致戶頭剩7元,遭通緝8個月後返新被捕。
另一女傭也被治罪,來自緬甸的33歲被告泰蘇猛,被控偷竊儲蓄卡及盜提1500元,受害者是75歲的老漢。
案情揭露,被告從2015年4月至去年12月間,受聘于受害者女兒照顧他,受害者的女兒將其提卡交給被告保管,每日可提錢作爲受害者的生活費。
被告在去年12月通知女雇主要回老家報讀護士課程,之後留在老家工作,並在26日離開前一兩天將儲蓄卡交還女雇主。
豈料被告在起飛前竟偷走儲蓄卡,盜提1500元後返家,女雇主隔年1月查看余額時才發現僅剩7元,隨之報警。
警方隨即發出緊急公報(PoliceGazette),待被告今年8月返新時,將她逮捕,前早被判監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