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認識不到一個月,好心女主管借錢給大馬清潔工,沒想到他事後恩將仇報,爲了婚禮開銷謀財害命,拿剪草刀刺女主管頸項,搶走她身上的金飾,棄屍後逃回國。
女主管遭刺後苦苦求饒,但清潔工不但不罷手,還用刀柄猛敲她頭顱,直到她一動也不動爲止。
女主管對下屬非常好,沒想到卻遭被告殺害。(檔案照)
清潔工得手後,將女主管的屍體拖進溝渠內,爲了不讓人發現故意蓋起來,接著逃至大馬,將金飾當掉用來結婚。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駭人的謀殺案發生在2016年11月24日早上,今年26歲的清潔工阿莫穆尹,被指在丹那美拉渡輪碼頭謀殺了他的女主管麥穆娜(54歲)。
據當年報道,女管工的屍體隔天早上在溝渠裏被發現時,阿莫穆尹早已經逃至大馬,後來在同年12月18日在大馬遭當地警方逮捕。
他過後被控上法庭,面對一項謀殺控狀不認罪,案件今早在高庭開審。
被告面對一項謀殺罪名不認罪。(檔案照)
主控官在庭上斥罵被告,指他是一名忘恩負義的人。他指包括被告在內,女主管一共有4名下屬,她平時對4人都很好,不但會買食物給他們吃,還會借錢給他們周轉,被告在幹案前還欠她70元(約210令吉)。
殺女主管逃回國,當掉金飾得到少過1萬令吉,被告若無其事結婚,還用剩下的錢賭博。
女主管平時穿金戴銀,除了金項鏈、金手鏈、金腳鏈,十根手指也都戴金戒指。
女主管的上司今早被控方傳上庭,他供證時說他和女主管認識了14年,指她是個非常開朗善良的人。
他說女主管平時對下屬特別好,他曾經勸她不要借錢給他們,但是她並不聽勸。
男上司說,女主管非常愛金首飾,上班工作時全身都會穿戴,身上會有金項鏈、金手鏈、金腳鏈,每根手指都會戴著金戒指。
主控官問男上司,她穿戴的首飾通常會不會露眼,他回答說能夠看得到,而且有些還會發出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