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無論是上班還是生活上,都希望能夠得到一定的保障!!
生活上我們可能有自己家裏的人壽保險等等!當然在工作上也有工傷賠償!!
最近,新加坡對于工傷賠償法案進行了修改!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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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主要帶來了以下變化!!
1.
雇主過去所有索償數據將對獲批准售賣工傷險的業者開放,
安全記錄良好的雇主未來將支付較低的工傷險保費。
2.
今後保險公司將負責處理所有工傷索償申請,人力部將對保險公司進行第三方抽樣檢查,
確保過程符合當局的規定,主要保險條例由人力部制定。
3.
爲了確保雇主有能力賠償受傷員工,當局將在接下來兩年分兩個階段提高強制工傷險的月薪頂限,
從現在的1600元調高至2600元,這意味著全國雇主須爲另外30萬名員工投保。
目前,工傷賠償法令主要保護從事勞力工作的所有員工,以及月入不超過1600元的非勞力員工,雇主須爲這些雇員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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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受傷員工則會更快得到賠付,金額也更高。
新工傷賠償法令明年9月1日生效,但終身殘廢和死亡的工傷賠償額頂限從明年1月1日起將率先調高10%,分別增至28萬9000元和22萬5000元;
醫藥費賠償頂限也增加25%至4萬5000元。當局每四年將會根據薪金增長、醫藥費增幅以及通貨膨脹檢討賠償頂限。
5.
當局在計算受傷員工因病假或擔任“較輕負荷工作”(light duties)損失的薪水時,
將以員工平均月入來計算賠償額,目前的做法是依據受傷員工或者其同事的薪水單計算。
6.
如果受傷雇員認爲醫生給予的醫療或病假不足,或對他喪失工作能力的評估不准確,並且有證據證明,也可向人力部要求更換醫生,無需雇主同意。
這是爲了確保員工傷勢獲得適當和公平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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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爲避免有不負責任的雇主企圖不上報工傷事故,或影響醫生給予受傷員工較少病假,雇主須通報人力部所有與工傷有關的病假或減輕職務的安排。
如果病假或較輕職務的安排少于四天,人力部將簡化對有關事故報告的要求,以減輕雇主的行政工作。
工傷賠償法令適用範圍包括所有本地及外籍工人,但不包括家庭幫傭和軍、警和民防等制服團體。
多位議員在國會發言支持新《工傷賠償法》並提出意見和問題。
其中新法令是否會影響企業成本,以及能否顧及到自雇人士,提供更全面的保障等,都是議員們的關注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