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有一篇
關于網易裁員的文章
刷屏了我們的朋友圈
每一個上班族都非常關注
文章刷屏了朋友圈
備受大家的關注
這個話題在微博也迅速沖上熱搜
可能大家都會想像
“如果自己有一天生病了
公司會怎麽樣對我?”
網易員工控訴公司
圖源:你的遊戲我的心
文章裏一名網易的員工哭訴:
從上海交通大學畢業後
2014年入職了網易遊戲
從時間上來看也算是老員工了
但是在職期間受到了
一系列不公正待遇
包括自己的績效評級
與實際工作情況不相符
更重要的是從去年年底開始
這位員工開始頭暈體虛
今年1月底被確診爲擴張型心肌病
他自認爲並沒有因病耽誤工作
但是主管開始給他“使絆子”
先是給了績效評級D
然後直接說明他不適合在這裏工作了
在不願意接受離職的情況下
公司采用多種方式“勸退”
沒有N+1裁員補償
甚至是不給本年的績效獎金
在該員工申訴獎金的那段時間
用他自己的話說
“親身經曆逼迫、算計、監視、陷害、威脅,甚至被保安趕出公司。”
他稱所有經受過網易裁員手段的同事
都想仲裁想曝光網易的行爲
自己這篇曝光文章就是
“爲大家發聲”
並且“爲自己維權”
除了文字的陳述外
作者還在文章放出了
與主管HR等人的錄音、
打卡截圖、業績截圖等內容作證
(作者和HR的對話截圖)
而且有細心的人發現
這篇文章並非第一篇
該員工“你的遊戲我的心”
從10月20日至今
一共發了五篇文章
都是記錄和控訴離職的故事
只是最近一篇“火了”
網易24日晚間對此事做出回應:
公司從集團層面安排了專項小組,已經在進行了解核實。核實情況需要一點時間,但可以明確的是,員工健康當前,公司所有的支持和關懷都不會因員工離職而終結。
網易道歉了
事情持續發酵
今天25日網易發出了正式回應
說“對不起,我們做錯了”
不過網易雖然道歉了
但是稱這位員工確實績效不合格
並且表示今年9月
給出了N+1離職補償方案
但是該員工拒絕了
網易承認雙方溝通存在問題
“經過反思我們(網易)的溝通和處理過程,相關人員確實存在簡單粗暴、不近人情等等諸多不妥行爲。”
“接下來將繼續嘗試和他進行積極有效的溝通,推進事件妥善處理,也願意爲這位前同事提供一切可行的援助。”
關于這樣一個道歉聲明
網友們並不買賬
有人認爲“績效不及格”
這個問題是存在疑問的
還有人覺得道歉姗姗來遲
而且顯得毫無誠意
互聯網同行們
此時也紛紛開始表態
網傳,今天中午京東副總裁宋旸
發了一個這樣的朋友圈
宋旸朋友圈截圖 圖據網絡
表示劉強東在早會上向員工承諾
“未來京東員工只要是
在任職期間遭遇任何不幸
京東都將負責其所有孩子
一直到22歲的學習和生活費用。”
人力專家說
其實這個承諾也不難實現
只要給員工買大病險
和人身保險就ok了
新加坡的情況
在經濟形式不好的情況下
裁員是個常見又敏感的話題
新加坡最近也有一些公司裁員了
2019年上半年新加坡
可統計裁員人數高達
2萬2358人
約相等于2018全年的總裁員人數
可以說在短短半年左右的時間
新加坡職場猛刮裁員風
圖源:微博 智造圈
新加坡是如何安置被裁員工的?
如果雇傭合同沒注明數額
大多數的雇主是按照
勞資政公平雇傭守則
(TAFEP) 的相關規定處理的
那相關的規定是怎麽樣的呢?
一般上,雇用合約只注明
終止合約通知期
裁員賠償是屬于額外的賠償
就算裁員的原因是基于人手過剩、
改組或行業轉型
沒持續工作超過兩年的員工
一般來說沒有裁員賠償
但公司可以個別處理
服務期超過3年的員工
每年可獲得2周至1個月薪金的賠償
具體的數額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而定
TAFEP其實沒有法律上的
強制執行的性質
但一般的企業都不會忽視相關規定
覺得補償不公平的員工
可以向TAFEP投訴
讓TAFEP進行調解
比如今年免稅店DFS集團
因爲退出了在樟宜機場的
煙酒特許經營業務
進行采取大規模裁員
在裁員配套中
DFS給員工每服務年賠償
兩個星期的薪水
但是賠償的頂限是13個星期
有些工作年限長的老員工
向TAFEP申訴之後
DFS 才重新調整的配套
給裁員賠償的頂限是26個星期
點擊文末閱讀原文
查看《勞資政公平雇傭守則》
關于裁員的詳細規定
(資料來源:TRIPARTITE ADVISORY ON MANAGING EXCESS MANPOWER AND RESPONSIBLE RETRENCHMENT)
新加坡的工作時間和加班
網易員工控訴的有一點
就是自己工作了5年
加班時間累計超過4000小時
這也是他認爲公司
應該公平對待他的原因之一
雖然新加坡屢屢被評爲
發達國家裏
“人均工作時間最長”的國家
但新加坡人力部指出
截止至2018年9月
新加坡員工平均工作時長爲44.9小時
完全在法定的44小時左右
而且與往年相比數字略有下降
“在新加坡,雇主通常會安排平日8小時及周六4小時的工作時間。 然而,雇主可以根據職務需求作不一樣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條例。”
44.9個小時離
996的72小時(12×6)
還是很遠的……
新加坡今年也開始實施新的勞動法
進一步保護受雇員工的權益
其中對于加班費的規定是這樣的
原有雇傭法中規定
工作時間、休息日
和加班費的額外保護
涵蓋範圍涉及最高工資
$4500的workman
(翻譯:靠勞力工作的員工)
和最高工資
$2500的non-workman
(非靠勞力工作的員工)
只有這兩類人可以享受
1.5倍的加班工資
新雇傭法中,工資門檻
從$2500提升到$2600
且涉及員工擴大到
新加坡勞動力的一半!
加班費也從$2250工資上限
增加到$2600!
那麽新雇傭法是如何
計算加班費的呢?
椰子來教大家算一算——
從前,加班費必須按照雇員
每小時底薪的1.5倍計算
勞力工人的加班費爲:
1.5 x 加班工作時數x (12 x 每月底薪) /
(52 周 x 44 小時)
月薪底薪低于$2250的
非勞力工人:
1.5 x 加班工作時數 x (12 x 每月底薪) /
(52 周 x 44 小時)
每月底薪爲$2,250 或以上的
非勞力工人:
1.5 x 加班工作時數 x (12 x $2,250) /
(52 周 x 44 小時)
不僅如此,原來規定中
$2250的工資上限
增加到$2600了!
各行各業的椰友們
你們覺得新加坡的勞動保護如何
留言區聊一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