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裏很是稀松平常的打板子,其實也是一個技術活?那麽爲什麽女人在受過了這種刑罰之後多半事會回家自殺的呢?
但凡看過古代曆史題材的影視劇的大家也都知道在古時候的衙門中是有一種非常常見的刑罰的,用板子打屁股。但是這種刑罰是怎麽流傳下來的就不可考了。其實我們俗說的打板子,最初是包括兩種刑罰的“笞刑”和“杖責”。其中的笞刑的曆史就比較悠久了,那可是上古的五大刑罰之一。當時可不僅僅是打屁股,還用木板打犯人的背部和腰部。在唐以前,笞刑是適用于輕微的犯罪者身上的。卻仍然時常會發生把罪犯打死的情況。因爲執行過程中就是把人扔在地上一通亂打,打到哪個部位算哪個。
那到了後來又爲什麽改爲了打屁股了呢?這還得多虧了李世民了,據說當時李世民去了一趟大醫院視察去了,發現了一副人體針灸圖在牆上挂著。發現了人體很多的穴位是主要聚集在背部的,而屁股上的穴位很少。因此這之後的笞刑就變爲了只准打屁股了,而不能打其他的部位。
杖責的話時一種用木棍打犯人背骨的一種酷刑,輕者需要臥床半年數月的、重的就打到了癱瘓或者是當場斃命了。遠遠要比笞刑殘酷的多,但是在明清以前杖責並不是很普遍的,官府一般是用笞刑的更多。
明朝以後,皇權已經是集中到了一定的地步。以前的這種不痛不癢的笞刑也是被強化爲了廷杖。這被廷杖的刑罰是專門爲了文官設計的,行刑的人一般都是太監。
這些個打板子的人可不是臨時工可以相比的,那人家都是專業人士。想做一個合格的行刑者首先得是拜師學藝的,從師傅那裏苦學的打屁股的技術。
水平高超的人那是能做到把豆腐包在紙裏,打完而豆腐不碎的情形。還有的是能把石頭放在軟布裏面打成粉末的情形而且在外行人看來打的力度是一模一樣的。
事實上,在明朝的時候那些個文官谏士們都將廷杖當成一種榮譽。因爲他們既能得一個敢于上谏的好名聲對自己升官有利的用途外還確保皇帝因爲祖宗規矩不敢對他們下狠手。真算得上是爲升官發財而不擇手段了。
而無論在宮廷裏還是在民間,打屁股都是包括兩個技術要領的。第一個是“抽”,就是板子下去之後再往後一拉,二就是“拍”,就是板子打下去之後立馬的擡起來。
如果是抽的話,板子下去不到半個時辰他的屁股便腫了起來淤血成烏黑色,半個月都得爬著,且沒法下床。如果是拍的話,半個時辰後雖然屁股也會腫起來,但是沒有淤血。最多就是青紅,三天之後便可以正常行走了。
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就是鴛鴦板,就是讓犯人間互打耳光。腦補一下這局面,肯定是沒人傻到真的是下狠手打對方的,只是作爲一個樣子而已。所以這種刑罰一般都是具有法外開恩的意義的。
值得一提的是,打屁股這種刑罰除了煩人遭受皮肉之苦外。由于公堂上一個開放的環境,這也需要在大庭廣衆之下是扒掉對方的褲子。具有羞辱犯人和警示犯罪的作用。那麽就有問題産生了,經常是有女子遭受打屁股的刑罰是真實存在的嗎?
大家也都知道古代人對于女子的貞潔是相當看重的,因此在宋代開始就有了明文的規定就是女子一旦是出軌,那就是犯了通奸之罪,是要去衣受杖的。實際操作過程中不但要脫掉褲子,往往是連衣服和鞋子都會被好事的人一起脫了去。
古代也沒有什麽網絡,所以可供消遣的東西是非常少的。可以免費的看妹子打屁股對于當時那些個遊手好閑的流氓來說可是非常津津樂道的事情,所以很多的女子在挨完了板子之後往往就回家自殺了。
所以從宋代以來,不知道是有多少無辜的女子因爲鄰裏間的捕風捉影是冤死在了公堂上。雖然這刑罰之後在清朝的時候就徹底被取締了。
總結:玻璃心太重,玻璃心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