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確實太沖動了,幸好菜刀只是拿在手上,沒有揮出去,否則就沒法在家過年了。”今天上午,回憶起自己在1月17號下午的所作所爲,家住福州晉安區鶴林新城小區22號樓的蘭先生,充滿了悔意。
原來,當天下午4點多,正在家裏煮飯的蘭先生,突然接到妻子打來的電話,在電話那頭,妻子哭哭啼啼地說,自己在家樓下被人打了,打人的就是物業的工作人員。
一聽說愛妻被人欺負,蘭先生手裏拎著剛剛還用來切菜的菜刀,從16樓往樓底下沖。剛到樓下時,他果然發現妻子被好幾位身穿保安服的物業工作人員圍在中間,“我當時趕緊就跑進去,把妻子護在身後,准備向物業工作人員討個說法”。
看到有人拿菜刀沖了過來,幾位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也愣住了——不得了,這動刀動槍的是爲了哪樣?
“爲哪樣,誰讓你欺負我老婆,物業就可以打人?”蘭先生沒等對方解釋什麽,看到身邊哭哭啼啼的妻子,忍不住大吼起來。
“我們哪有欺負你老婆啊,是她不講理。”物業經理金先生告訴蘭先生,他妻子在非投放時間段,要把垃圾扔進垃圾房裏,工作人員阻止後,“她不僅不聽,動口罵人,還拎起垃圾就往垃圾房裏扔,還差點扔到保安身上”。
金經理說,因爲蘭先生的妻子有錯在先,而且屢屢不聽勸阻,物業工作人員才會圍著她繼續說道理,希望業主們都能支持垃圾分類工作,才會有了“物業打人”一說。
蘭先生這才知道,誤會了,原來是妻子有錯在先,他想著趕緊把妻子拉回家,免得繼續丟人。
可太遲了,物業工作人員看到他拿著菜刀下來,還氣勢洶洶,已經報警了。很快,警察趕來,把蘭先生帶回嶽峰派出所接受調查。
幸好的是,蘭先生還算克制,始終沒有揮動過菜刀,而且認錯態度也非常好,最後,民警讓他寫了一份檢討書,向物業和其他受影響的業主道歉,這才讓他回家。
“以後再也不敢那麽沖動了,也一定會管好老婆。”最後,蘭先生這麽告訴小七鮮生。
幸好沒出啥事,這菜刀要是真揮起來,還傷了人,那就不是沒法回家過年這麽簡單,還可能要承擔賠償和刑事責任了,所以,沖動是魔鬼,遇事千萬別沖動。
(記者、編輯:廖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