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向以其嚴謹的治理和安全性聞名世界。
然而,在法律極度嚴苛的新加坡,在這個吃口香糖都是違法且還保留著”鞭刑“的地方,卻也有著亞洲唯一的合法紅燈區,性工作者在這裏可以合法賣淫。
“合法賣淫”並不等同于“賣淫合法”。
由于疫情的肆虐,新加坡政府宣布從4月7日起實施“斷路器”措施,新加坡的“風月場”也在政府通知的歇業名單中。
昔日門庭若市、燈紅酒綠的芽籠紅燈區繁華之景不複得見,店家也高高挂起停止營業的招牌,拉起封鎖線,讓行人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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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從事性交易爲生的部分性工作者生活無以爲繼,選擇違反禁令,非法賣淫,結果就被新加坡警察“一鍋端”了。
5月4日到5月6日,新加坡警方展開爲期三天的掃黃行動,打擊組屋區、私人公寓、按摩院和酒店的賣淫活動,30名年介19歲至48歲的女子因涉嫌賣淫被捕。
圖片來源:聯合早報
這條新聞又將新加坡的性産業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
這樣一個治理嚴明的法治國度中爲何會有合法紅燈區?性工作者在新加坡又是怎樣一種存在?
01. 新加坡紅燈區簡史
要聊新加坡的性産業,肯定離不了新加坡的“紅燈區”。
在新加坡的CBD以南、新加坡河以東,有一片看上去“不像新加坡”的狹長街區,它由一條寬闊的馬路和兩排低層騎樓組成,沒有什麽新潮建築,也不怎麽幹淨,而且缺乏想像中的秩序。
這裏就是芽籠,新加坡的風月場,也是全亞洲唯一一個合法“紅燈區”。
不過,也實在沒必要談芽籠色變。
上圖就是芽籠的主幹道。兩旁是小巷(共42巷),左邊以各式餐飲店爲主;右邊則是尋花問柳的地方。如果不進入那幾個集中的巷,看見一排排美女外,其實很難把這裏跟紅燈區聯想起來。
在白天,這裏與新加坡 CBD以外的大多數地方並無太大差異。略顯陳舊的民房林立,也有賓館、商鋪與寫字樓。
但每到夜晚時分,這裏就會變成另一副面孔,各色的燈牌散發著暧昧的光,性工作者也開始三三兩兩出沒于路旁。
這個“紅燈區”之所以合法,故事說來很長……
——英國殖民時期
在新加坡,紅燈區是很晚才出現的,早期只有一些分散的妓院,出現于英國殖民時期。
19世紀20年代,新加坡被納入大英帝國的版圖,起先隸屬于英屬印度殖民政府,到60年代末升格爲直轄于英國的殖民地。直轄後不久,新加坡的航運業和橡膠業蓬勃發展起來,導致外籍勞工大量輸入。
這一巨大變化催生了賣淫産業,妓院如雨後春筍般湧現,散落于新加坡河沿岸。
據《Ah Ku and Karayuki-san》一書中描述,由于殖民時期大量的勞力引進當地,造成男女性別比例極度不平均。
即便當時的英國殖民政府一開始將性交易視爲非法,但在“需求驅動供給”之下,仍有爲數不少的女性投入該行業——當然,當時其中不少人,是被拐賣或甚至被迫來到新加坡賣淫,多數來自中國與日本。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英國殖民政府幹脆采取了放任態度,就是這種放任,使得妓院開始野蠻生長,數量越來越多。到了這個時候,妓院的過度發展已經影響到了正常的生活和生産,很多人開始呼籲英國殖民政府限制乃至取締賣淫産業。
真正對英國殖民政府采取行動起到關鍵性作用的還是英國本土的女權主義思潮。19世紀末,歐洲興起女權主義思潮。英國女權主義者迅速行動起來,大力抨擊殖民地的賣淫“罪惡”,要求政府予以強力幹涉。
1927年,英國殖民政府在多方壓力下發布法令:“禁止女性移民到新加坡賣淫”;三年後則又宣布“經營妓院違法”。
不過,它並沒有取締賣淫本身,允許新加坡本地女性在自願的情況下以“個體戶”的形式從業。
——新加坡獨立後
1963年,新加坡脫離英國加入馬來西亞聯邦。
1965年,新加坡脫離馬來西亞聯邦獨立。在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制定中,新加坡政府對性産業沒有痛下狠手。
李光耀面對取締娼妓的提議是,曾問道:
“娼妓取消了,非法性交易會消失麽?”
1999年,時任新加坡內政部長黃根成在接受國會問詢時強調:
“多年來,有許多國家試圖取締賣淫,但沒有成功的。……將賣淫定罪只會導致相關活動轉入地下,而且犯罪集團會趁機控制這一産業。”
可以說,獨立後的新加坡政府繼承了英國殖民政府的“遏止和管制”策略,並對其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新政策,被《聯合早報》的一位資深編輯總結爲九個字:不合法,不取締,管起來。
李光耀經常說:我們要誠實的面對人性。既然性交易無法根除,那麽強行取締只會讓它們轉至地下,更加難以控制。還不如幹脆劃出一片特定區域,讓它合法,明著來反而容易管理。
但是,紅燈區並不等同于芽籠。再詳細一點說,紅燈區並不是芽籠的主體。
新加坡的紅燈區,最早期是在恭錫街,後來才慢慢東移到雅蘭布刹,再到芽籠。
而芽籠原本是新加坡馬來人的聚居地,本身是個舊城區,廟宇多、會館多、美食也多。
有人曾說過:
“在芽籠,經常看到道士和性工作者擦肩而過,佛像腳下或回教堂旁,尋歡客和賣春女討價還價的奇景。青樓和黃廟相映,也只有芽籠這麽有趣的地方了。這是充滿市井氣氛,活力充沛的地方。”
還有人說:
“被各種佛教、基督教、華人同鄉會、商會包圍住的紅燈區,似乎有洗滌失足男女的靈魂之意。”
新加坡政府規定,在芽籠,可以合法賣淫的區域只有2巷到30巷之間的雙號巷子。
這才是我們今天看到的合法紅燈區。
02. 合法與違法的邊緣
上文說過,“合法賣淫”並不等同于“賣淫合法”。
在新加坡,紅燈區內合法的性工作者,其工作權是受到保障的,但需要取得執照、也需要納稅,同時有著十分嚴格的相關規定。
這些性工作者大多數都是外籍女性,包括泰國、印度、中國、越南和菲律賓等,她們一進新加坡就被帶到警方登記,保證遵守一系列嚴格規範,包含:下班之後要立刻回家;必須在特定區域招攬生意;外籍性工作者不得服務新加坡籍客人等等。
然後到指定醫療中心體檢,同時被教育有關艾滋病和性病的知識、執業安全守則,以及相關建議和指導,體檢合格後獲得黃卡,之後便可以工作了。
在體檢方面,政府要求她們在前六個月每個月體檢一次,六個月之後改爲每三個月一次。合法性工作者登記執業後,一旦被發現患有艾滋病或性病,會被要求停止工作,乃至遣返回國。
黃卡的持有者除定期體檢之外,還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年齡在 21 至 35 歲之間;
2、不可以是穆斯林;
3、在身份證上的性別不可以是男性;
4、外籍工作者,必須來自核准的國家名單(例如:馬來西亞、中國、泰國、越南等);
5、外籍人士的黃卡,簽證資格等同于WP,但兩年內需離境、且終身不得再以同樣身份進入新加坡。
從 2 巷到 30 巷之間的雙號巷,是新加坡合法進行性交易的區域。擁有正規營業執照的合法性交易場所主要集中在 16、18 和 20 巷,合法的性工作者通常出現在這些場所中,且不允許出門拉客。
合法性交易場所很容易辨認,門牌號總是比一般住宅的大一倍;多打著粉紅、粉藍、粉紫等浪漫燈光,很容易吸引到人。
這些風月場所有的生意冷清,生意不錯的幾家門口甚至還設有專門的等候區,前來光顧的客人們會可以在那裏休息、聊天和等候。
燈光下,有的風月場所,也就是新加坡本地人所謂的“魚缸”,半掩著門;有的門口就是大片落地玻璃,門內,性工作者穿著春光乍泄的裙子,透著半開的門或玻璃,眼神迷離,美麗蠱惑。
她們各有一個專屬的牌號,客人按照牌號點人、交錢則可。
新加坡政府反對性交易場所公開拉客,並要求他們在自家門內交易,也反對按摩房、酒吧、KTV等經營場所涉足賣淫業務,對賣淫行爲的態度是容忍而非鼓勵。不過,這一目標在芽籠很難真正實現,拉客現象普遍存在。
于是政府只能退而求其次,將其限制在一定程度內。
而在 8 巷到 22 巷之間,往往有更直接拉客的一群非法站街女們,或立,或行。一個男人在街邊駐足的時候,可能會遭遇一條雪白的玉臂,如柔軟無骨的蛇一般,悄然爬上肩膀、或是繞進臂彎。
這時如果回頭,便會看到一張俏臉湊近,穿著低胸上衣的身子微微前傾,遞過一句溫言軟語:“要玩嗎?”
這些站街女,也有人稱她們爲“自由性工作者”,其實還有一個專有稱謂——“流莺”。
“流莺”在新加坡是非法的存在,一旦被抓到就要遣返回國。新加坡警方在2012年逮捕了大約5300名外國流莺,2013年則逮捕了大約4000名,對其進行罰款、起訴、監禁、遣返以及拉黑。
不同于合法持黃卡的性工作者,流莺多數是持旅遊簽證入境,只在新加坡停留數月,反反複複。她們也不都是年輕的小姑娘,而是有大量三四十歲的中年婦女,據報道還有“陪讀媽媽”。
即便姿色一般,濃妝豔抹也掩蓋不了眼角皺紋,但她們舉著酒杯,幾個媚眼就把客人迷得七葷八素。
在賣淫生意上,流莺是合法性交易場所的競爭對手,老板們討厭流莺,但又拿他們沒什麽辦法。
他們不大會聯手警察,因爲他們的很多行爲也不合法。再者,警察頻繁巡街會影響到客流,而這是性交易場所和周邊商鋪都不願意看到的。所以大家的基本原則就是不驚動警察,這是一種默契。
此外,根據新加坡的《婦女憲章》規定,拉皮條是非法的行爲。
2017年,一名新加坡男子自學網頁設計,爲性工作者們建立了一個網站,貼上豔照,然後明碼標價,客人則在網頁上面預定性工作者,而這名男子就從其中賺得費。這種情況因爲違反《婦女憲章》中不允許靠性工作者賺錢的條例,他最後被捕入獄,判刑33個月。
在芽籠,一般在性交易場所和流莺周圍可以看到很多男人,有的幫著拉客,有的只是隨意站著。
他們就是所謂的“馬夫”,一是幫性工作者把風和拉客,防止警察突襲掃蕩;二是如果有什麽糾紛的話,他們也可以解決。這樣的工作是有酬勞的,他們會從性工作者的每筆交易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護費。
這樣也是不合法的,被抓到也會受處罰。
說完了性交易的提供方,再來說說性交易的購買方。
新加坡在這方面要寬容得多,俗稱的“嫖客”在新加坡是合法的。
首先是合法性工作者,因爲她們是持證上崗,所以嫖客與這些性工作者進行性交易,自然是不犯法的;而如果是與流莺或是非法風月場所的性工作者進行交易,也不用擔心。
如果光顧非法賣淫的性工作者,被當場抓個正著,警察也是抓非法性工作者而已,嫖客則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不帶走一片雲彩。
但這一切都有個大前提,不得與未成年人發生性交易。
就是說,哪怕你情我願,只要對方不滿18歲,就是犯法的。2008年2月,新加坡國會修改《刑事法典》,將跟未滿18歲男女進行性交易列爲違法行爲,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03. 性産業中的“秘密”
新加坡的性産業中,還有一些心照不宣的“秘密”。
2017年,《南華早報》曾針對新加坡的性交易現狀發表報道。
“性工作者可以持有合法的證件賣淫,同時也有很多流莺徘徊街頭,有一些甚至被類似黑社會的組織肆意殘踏——這些都是非法的!”
新加坡對合法性工作者的監管相對寬松一些,其重點目標是打擊非法站街的流莺,而對于咖啡店、按摩房、酒吧、KTV等場所也查,但並不頻繁,只是偶爾突擊檢查,對于酒店則基本是有報案才去查。
雖然身材妖娆的東南亞女性也時而可見,但華人流莺的數量無疑是最多的。在芽籠面對面采訪了 176 名性工作者的新加坡南洋理工助理教授梁凱文,在與他人合作的有關芽籠性交易的經濟學論文中這麽寫道:
“大量的華人女性令芽籠成爲華人顧客的首選,他們希望從性工作者身上獲得‘女朋友’的體驗。這個地方,對于渴望陪伴的年長單身男性,尤具吸引力。大部分的顧客是新加坡人……”
對于流莺而言,首要目標是不能被警察抓住,一旦她們被抓到,往往面臨著被起訴,監禁,罰款,然後遣送回國,並且被列入新加坡黑名單,以後再也不能來新加坡。
其次是要拉到客人,大部分情況是親自上陣,也有一些是“馬夫”幫忙拉來的。
最後還要保證自身安全。她們沒有工作簽證,沒有在政府注冊,沒有安全保障。有報道稱,有些嫖客會利用流莺在法律上的弱勢地位,對其拒絕采取避孕措施,或進行虐待或搶劫。
2019年6月,新加坡就發生過三個少年裝成嫖客,持刀上門搶劫非法妓女的事情。
新加坡非營利組織 The Project X 陸續針對性工作者進行調查,發現言語騷擾和肢體攻擊爲性工作者最常面臨的兩大問題。
爲了保護自己,流莺一般會選擇與街頭混混合作,出錢讓對方替自己把風和當保镖,當警方巡街頻繁時,還會讓這些混混去街上爲自己拉客。
然而,不管是在擁有執照的性交易場所、還是在灰色地帶的酒店裏,不管有沒有皮條客和混混的保護,流莺被客人賴賬、甚至遭受人身侵害的例子,屢見不鮮。報警當然不可能,她們自己躲警察都來不及。
一位性工作者Sherry說:
“我常常聽到有朋友,被嫖客虐待的事,她們會被人,又推又打砸在地上….我以爲這種事情,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因爲我知道怎麽反擊。只是最後……我被打倒在地上時,才知道絕望二字怎麽寫。”
回憶起自己被虐待的畫面,Sherry很痛苦的說:
“我想知道,如果我真的像他們口中說的那麽髒的話,是不是大家都不會接受我了,這讓我覺得自己變得沒什麽價值了。我每天站街時都很擔心,怕自己挨打……”
Sherry說,她過著度日如年的生活。
“每天早上四五點回到家,我會先把自己徹底洗幹淨!不管是那些人對我說了什麽,做了什麽……全部洗掉後,就去睡覺。第二天,爲了能攢錢養活自己,我又打扮得美美的,重複著頭一天的生活……”
除了身體上的虐待,性工作者們面臨的,更多的是精神上的虐待。
“我覺得客人們不尊重我們,主要是因爲,他們不覺得性工作是份正經工作。因爲料到了我們不會去報警,他們總會大膽地虐待我們。”
這些流莺中,有的是生活所迫,有的則是自願。
生活所迫的流莺裏,“陪讀媽媽”是不得不提到的一個群體。
新加坡留學有母親陪讀的政策,被新加坡中小學錄取的外國學生,不論是公立學校還是私立學校,都允許學生的母親或其他直系女性親屬到新加坡陪讀,直到孩子中學畢業爲止。而且,在學生入學一年之後,符合條件的陪讀媽媽可以申請到工作准證,在新加坡合法工作,補貼孩子的學習生活費用。
曾爲陪讀媽媽的作家蕭蕭,在她講述陪讀媽媽群體的書裏面提到,2002 年之後一段時間,陪讀媽媽數量猛增,她們多是下崗女工或個體戶,以破釜沉舟的姿態,將新加坡視爲新生活的開端。
其中一部分陪讀媽媽,在晚上換上了豔裝,來到芽籠的街上。
“收入上,其實流莺會比店裏攢的多。”
一位曾經的流莺Linsy如是說道。她是一名馬來西亞華裔,在新加坡讀大學,聽馬來西亞同學透露,去芽籠做流莺,一個月可以賺半年的生活費,不由心動,走上了芽籠的街頭。
Linsy 覺得新加坡的法律無比殘酷,充滿歧視:
“先說性工作者,因爲沒有去辦證,不願意和妓院平分,就要分出來非法和合法!憑什麽我們自己的勞動所得要給妓院分一半?再說嫖客,他們無論如何都是不犯法的,即便嫖客打人,也說是 SM 或自願的。新加坡是把人當做物品你知道嗎?不,是把外來的人當做物品,他們不讓本地人做,只從東南亞國家購買進來,合法的,使用兩年,使用期過來就扔了,別來毒害他們;不合法的,罰錢啊,滾開啊。這些法律骨子裏就是歧視人的。”
Linsy曾親眼目睹警察的一次突擊檢查,四個流莺抱著頭擋著臉貓著腰被警察推著進了警車,而嫖客們則拍拍屁股,毫發無損,光明正大地離開。
看到流莺姐妹們的無措和羞愧與嫖客的理直氣壯形成的鮮明對比突然讓她滿身怒火,她覺得自己這一刻和她們一樣,低到塵土裏。
這樣的經曆堅定了她不再做流莺的心。
也有一些自願從事性工作的人,她們覺得這樣掙錢更快、更輕松一些,也或者,她們只是想體驗一下風塵,這是她們的自由選擇。
04. 一念懸崖,一念天堂
對于新加坡警方而言,驅散和抓捕流莺是爲了控制芽籠地區性交易擴張的局面,同時防範公共健康風險。但警方也清楚,性交易在新加坡是不可能被真正取締的,如果性工作者流散到整個新加坡,到時候更難統一管理。
隨著社交網絡的發展,一些性工作者選擇通過網站和社交軟件招攬生意,雙方在線上交流,線下交易。烏節路的豪傑大廈也曾被曝光有美容院“挂羊頭,賣狗肉”,偷偷提供非法性服務,這種方式在新加坡想要徹底取締也絕非易事。
除了紅燈區外,芽籠的非法賭博、街頭黨、走私煙買賣和販毒活動,以及按小時計費的廉價旅館,讓“芽籠呈現一種複雜的生態環境,而且帶有某種不法成分”。
警察總監黃裕喜指出,芽籠存在一種“公然敵視警員的態度”。
曾經有一名警員在拘留涉嫌經營非法賭場的人時遭毆打,一輛停放在芽籠的警車則曾被砸破擋風玻璃,這些情況都令人不安。
當地部分居民也不斷向政府抱怨區內治安、交通、衛生和消防狀況的惡化,希望政府能加大查處力度,有的甚至要求政府將芽籠改造成沒有紅燈區的正常商業街。
在芽籠3巷住了二十多年的蔡倚健說:
“我剛從紅山搬來的時候,這些不良活動沒有那麽猖狂,現在芽籠路一帶實在太複雜了,連單數巷號都有流莺,而且私煙、禁藥也公開兜售,真的是目無法紀,我平時都盡量避開那裏。”
前議員花蒂瑪則在Facebook上表示:
“如果要繼續進行合法賣淫活動,那至少應該將它系統化,確保活動在屋內進行,並且是整潔、有條理,以及受到管制的,若當局有決心這麽做,其實不難做到。”
理想很豐滿,現實往往很骨感。如果新加坡政府強行取締紅燈區,一些人失去了獲得性滿足的合法途徑,其後果很可能是將女性置于危險境地,提升社會性犯罪率,這個結果顯然並不是新加坡政府想要看到的。
不過,政府也不能放任賣淫産業像英國殖民早期那樣自由發展,重蹈他們的覆轍,爲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一念懸崖,一念天堂。
唯一可行的辦法是:一方面保持政策的模糊性,另一方面設立具體的管控目標,然後圍繞這些目標制定和推行相關政策,讓性交易活動處于政府監管之下。
所以,“不合法,不取締,管起來”依然會是未來一段時間裏,新加坡處理性産業的主要對策。只是如何更好地對性交易活動和性工作者進行管理,就要看新加坡政府下一步怎麽下功夫了。
在新加坡,芽籠的合法紅燈區究竟是解決性犯罪問題的合理方法,還是所謂“罪惡的溫床”,各人有各自看法。
芽籠,夜晚的熱鬧還在繼續。 這裏是芽籠,是法治國度中的紅燈區,是新加坡的不夜城。 ⊙文章版權歸“SingPlus新加坡直通車”所有,轉載請聯系後台。
資料來源:
1、《Singapore’s sex trade: prostitution, licensed brothels, ‘sugar babies’ and laws you can run rings around》,《South China Morning Post》,Nov 20,2017.
2、蕭蕭:《路在何方:陪讀媽媽的真實故事》,新加坡,玲子傳媒私人有限公司出版,2004年。
3、顧言:《芽籠的日與夜:新加坡“紅燈區”的中國女人們》
4、遲玉德:《“包小姐”“紅燈區”這些事兒,新加坡政府也是愁死了》
5、黃小懶:《從新加坡 “流莺” 到 “甜心寶貝”》
6、《芽籠與黃卡:亞洲真正合法的紅燈區,在新加坡》
7、《保護妓女,給她們更多安全,而不僅僅是安全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