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可能有關注到最近市面上重疾險出現一些責任下架、産品停售等情況,並且不少人趕著配置重疾險,這是因爲新加坡重疾險在今年將重新進行定義。
自新加坡保監會2003年制定了新加坡通行重疾定義後,每三年就會針對定義做一次修改。所以早在2019年8月,新加坡保監會就宣布,將在2020年8月對現行重疾定義做出最新修改。
因爲,它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我們的理賠。更准確地說,是決定了我們的獲賠概率。 那麽對于即將要實行的新定義,到底有哪些值得關注的點呢?
那麽重疾定義爲什麽這麽重要,值得一改在改?因爲,它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我們的理賠。更准確地說,是決定了我們的獲賠概率。
對于即將要實行的新定義,到底有哪些值得關注的點呢:
新定義有哪些變化?
現行定義的37種重大疾病中將有21種做出相應修改:
資料來源:LIA網站
01 部分疾病賠付變嚴格
對于良性腦瘤,昏迷,中風,心髒病,主要癌症和其他疾病的定義更嚴格,更多排除在外的。
索賠的要求增多。
對于失明,失聰和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索賠,增加了不可逆轉的條件。
爲何會進行這樣的修改:
例如“喪失聽力”修改爲“永久不可逆喪失聽力”,因爲隨著醫學的進步,未來的醫學治療是可以將聽力恢複到某種程度的。所以喪失聽力不再屬于重疾,需要更多條件限制
再例如“心髒瓣膜手術”改爲“開胸心髒瓣膜手術”,因爲現如今的相關手術完全可以通過微創進行,達不到重疾意義,因此需要進一步限制。
因此重疾定義的更多嚴格限制對于消費者是不好的,以前好理賠的疾病,現在需要達到更多限制才可以理賠。
02 增加了部分理賠情況
改變後的優點:
患有血友病和地中海貧血症在艾滋病的條件下可以理賠。
病毒性腦炎,任何原因引起病毒性腦炎都可以理賠。
對已投保重疾險有影響嗎?
已經買了的重疾險有影響嗎?答案是沒有,《新定義》發布前已承保的重大疾病保險合同原條款約定履行保險責任。
從2020年8月26日開始,所以全新投保的重疾保單將啓用最新版重疾定義,之前簽署的保單則沿用原有定義。
買重疾險,要新版還是老版?
新加坡LIA研究表明,在人壽保險公司收到的所有嚴重階段索賠中,超過90%是針對5種嚴重疾病:主要癌症,特定嚴重程度的心髒病發作,永久性神經功能缺陷中風,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和終末期腎衰竭。
65歲及以上的人口接近54.8萬人,而且這個數字在2030年將超過3倍。年輕人和老年人中,慢性病的發病率也在增加。
然而醫學技術也再不斷提高,重疾的治愈幾率也在不斷提升,隨著新加坡保險業的完善,重疾定義只會隨之不斷嚴格改進。我們都希望花一樣的錢,得到更好的保障,而不希望被更多條件限制。
離8月修改定義還有最後兩個月時間,還沒有重疾保障的朋友們,抓緊時間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