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在關卡附近受困車龍,又稱前方女司機頻頻讓其他車子超車,兩男氣憤難耐,下車與女司機的男友人起爭執,最後還大打出手,三人均被判監。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7年8月10日晚上9時許,地點是朝往新加坡方向的新馬第二通道大士關卡。
根據判詞,兩名男子一人半退休,另一人是私召車司機,兩人當時正從大馬駕車返新,卻在第二通道遇上嚴重的交通阻塞。
除了受困車龍,兩人對于前方載著男友人的女司機也十分不滿,尤其是對方頻頻讓其他車子超車的行徑。
事件發生在朝往新加坡方向的新馬第二通道大士關卡。
有鑒于此,其中一人對女司機鳴笛數次,當目睹女司機又再次允許其他車子超車時,兩人終于忍無可忍,下車質問對方,還和女司機的男友人爆發沖突。
判詞指出,女司機與男友人當天打算到武吉知馬一帶吃雞飯,指兩男鳴笛超過10次,男友人也稱,其中一人下車用方言質問他,情緒激動,之後還打人。醫療報告顯示,女司機的男友人的左眼出血,左手臂與右膝蓋擦傷及鼻梁骨輕微骨折。
兩男雖然承認拳打女司機的男友人,但稱是自衛,法官不買賬,最後判他們入獄4周,兩人不服上訴。女司機的男友人也因蓄意傷害兩男,被判入獄三周。
判詞提到,法官認爲,男友人對事發過程的證詞反複,兩名男子的代表護律師也要求拒絕采用他的證詞,法官在一定程度上同意此說法。
雖然法官拒絕相信男友人針對事發所說的證詞,但並不表示他拒絕接受兩男確實拳打男友人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