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大牙科生傷人案判決引社會熱議,總檢察署表示不會就案件上訴,判刑料維持不變。
國大牙科生殷子勤。(檔案照)
23歲的國大牙科生殷子勤(譯音)去年5月9日在女友提分手後,于當晚潛入女友住家。他提出複合被拒後,在房間內用雙手勒住女友脖子,也用拇指按壓她的左眼致出血。
殷子勤上周被判12天的短期拘留令、5個月日間報到令和在12個月內執行8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令。服從拘留令者一般不會留下案底。
判決在網上引起部分人的不滿,甚至有人發起聯署,要求加重刑罰,並將涉事男生開除出校。
國大暫令該學生停學,不能踏入校園。但校方須等法庭程序結束後,才能啓動校內紀律程序。
據報道,總檢察署昨晚表示不會對這起案件的判決提出上訴。
律師陳其玉受訪時表示,這意味著判決將維持不變。
他說,短期拘留令相信是在獄中執行的。至于部分公衆對此案表達不滿,可能也是對之前一些涉及大學生案件的不滿情緒累積所導致。
“雖然這次的被告是國大生,但法官在下判時的主要考量應該是他是否有悔意、改過自新的可能等因素,平日在校或生活中的表現也可作爲參考。”
藍國慶律師則表示,控方、辯方和法庭都傾向于以讓被告改過的方向處理這起案件,而不是嚴懲阻嚇的方向。
“法律也講求在兩種途徑間找到平衡。”
被告下跪道歉 女友繼父煙灼臉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被告下跪向女友父母道歉。
辯方律師爲被告求情時指出,被告有悔改之心,除了向女生道歉,也全力配合調查。他也在事後主動接受每周輔導長達八個月。
據報道,律師稱殷子勤事發後主動回到女友家中,並跪下和對方的父母道歉。
而女生的繼父當時甚至打、掴他,還用香煙灼傷他的臉。
據了解,這名繼父之後也遭警方警告。
記者:吳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