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對中國銀行甯夏分行原總審計師劉富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聯合審查調查。
經查,劉富國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申報家庭房産信息;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借他人名義投資入股相關企業;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多次發生不正當兩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境外賭博。利用職務便利和影響,夥同他人向融資企業共同索取賄賂,單獨收受他人賄賂,涉嫌受賄犯罪。
劉富國身爲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黨性修養缺失,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嚴重損害黨和國家利益,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和銀行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劉富國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所涉款物隨案移送。
劉富國簡曆
劉富國,男,漢族,1968年4月出生,山東陵縣人,全日制中專學曆,在職碩士學位,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國銀行河南省分行個人金融部總經理、地市級分行行長等職,2016年12月任中國銀行甯夏分行總審計師。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河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