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不顧阻斷措施,12名青年相約淩晨騎電板車在濱海灣一帶高速飛馳,途中遭一名警員攔截,12人竟爲了拒捕而分道揚镳,朝不同的路線揚長而去,警員最終仍成功逮捕其中一人,進而追查到11人下落。
12名年齡介于19歲至25歲的八男四女隨後全被控上庭。其中,20歲的法德爾·艾哈邁德面對兩項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控方以其中一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他認罪後,前天(8月4日)被判罰款1500新元。
12人因阻斷措施期間非法聚會騎電板車,全被控上庭。圖爲其中兩名同夥,19歲丹尼薩夫達(左)和25歲伊紮蒂(右)。(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4月22日清晨5時33分,巡邏的警員發現被告沒有合理理由離開住家,跑到一個樓梯間與不同住的人聚會,因此被警方調查。
三天後,他又在淩晨1時,與另外11名朋友在濱海灣一帶的海灣舫(Bayfront)相約見面後,決定騎電動踏板車到花柏山(Mount Faber)。
途中,他們行經立達路下段(Lower Delta Road)時,被一名警員和攔截他們,他們拒捕並朝不同方向飛馳而去。
警員奮力追捕,逮住其中一人,之後確認其余11人的身份,包括丹尼薩夫達(19歲)、胡賽因(23歲)和伊紮蒂(25歲),最終將他們繩之于法。
調查顯示,其中四人在案發後,又于4月28日淩晨4時40分,到勿洛蓄水池一帶的組屋住家聚會。
庭上揭露,被告是其中一名試圖逃役的人。
除了被告,胡賽因和伊紮蒂早前已各被判罰款1000新元。其他人的案件則仍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