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七旬漢參與走私、買賣256公斤私煙被捕,判監26個月,罰款超過350萬元(約1050萬令吉)。
72歲的被告郭順財(譯音)今年4月接獲判決後不服上訴,但不成功。
根據控方陳述,關稅局人員于2018年3月9日上午接獲線報後展開執法行動,期間從樟宜南1街發現懷疑運載私煙的卡車後,尾隨卡車到裕廊東24街第251座附近的停車場。
被告與王姓卡車司機在這個停車場碰面時被捕,他曾告訴執法人員自己是來“買香煙”的。
關稅局人員在卡車內發現了13個帆布袋和19個紙皮箱,裏面藏有漏稅煙。
隨後經點算,這批被查獲的私煙超過1000條,總重量約256公斤。
被告郭順財一度辯稱,事發當天准備向卡車司機購買50條香煙,但私煙還沒到手就當場被捕了。
不過,卡車司機供證時卻表示,自己經中間人介紹認識被告“郭叔”時,就是爲了做私煙交易。
他還表示,兩人結識後,被告還爲自己和一名“老板”牽線,好讓日後這名老板能通過被告交代一些“送貨”的工作。
卡車司機也說,被告負責通知買私煙的顧客收貨,也向這些顧客收錢,還負責給自己指示以及出錢讓他租運貨的卡車。
卡車司機透露,自己每運送一箱含50條私煙的貨物,被告會付他25元(約75令吉)酬勞。
雖然被告郭順財的代表律師曾辯稱,他並沒被發現在交易中有實質參與,但法官下判時認爲,除了參與走私運輸的人之外,有意識安排、協助走私,也算是涉及其中。
郭順財被判26個月監禁以及351萬7695元(約1055萬3085令吉)罰款。罰款可以18個月監禁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