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當你持有一家公司的股份,就會獲得股權證書,作爲股東資格的證明。股權證書由公司發給所有股東。
股權證書中將說明公司發行的股票數量以及日期。股權是由私人有限公司發行。如果公司是公開上市,則會發行電子股票,這些電子股票將轉移到股東的中央存管(CDP)戶口。
新加坡的股票證書由公司秘書發行。公司秘書負責與公司有關的所有合規事宜。每份證書都有個別證號,該號碼記錄在注冊局或組員記錄裏。證書還必須由兩名董事簽署,如果公司只有一名董事,則由董事和公司秘書簽署該股權證書。
股權證書的內容
股權證書有公司的公章或印章。新加坡的股權證書有以下內容:
· 發出證書的日期。
· 公司名稱/的公司組成的權限。
· 公司在新加坡的注冊地址(或分行地址)。
· 股份類別(部分支付、全額支付或未支付的股份)。
但是,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LLP)不再需要使用公章,因此,股權證書有授權者的簽名就足夠了。
發出股權
新加坡的股權證書在公司成立時發出,隨後也會在配發和轉讓股份期間發出。
· 配股 – 通常是爲了籌集更多股本而這樣做。公司分配股份,導致已繳足的股票和已發行的股票總數增加。股票可以出售給新股東或現有股東。根據新加坡公司法令第161條文規定,配股之前要先獲得董事會批准。配股發行後公司秘書將准備董事的書面決議(DRIW)以記錄此分配。秘書還將向會計和公司監管局(ACRA)提交“配股申報(return of allotment)”的記錄,這必須在14天內完成。然後,新加坡公司秘書將著手准備新證書。請注意,一旦向會計與企業管理局申報,發行配股就有時間限制。
· 轉讓股份 – 股東可以將其股份/所有權出售或轉讓給其他人,或直接轉回給公司。他們可以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轉讓股份的可能有很多原因。爲此,公司秘書必須准備董事的書面決議(DRIW)記錄此轉讓,注明轉讓的工具,並准備新加坡國內稅務局的印花確認。然後,秘書將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提交申請,取消原股證書,並准備新的股份證書。與配股一樣,一旦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申報,就有時間限制。 配股申報的內容:
· 分配了多少股份。
· 已付金額、視爲已付或未付。
· 股份種類。
· 公司成員持有的股份數量。
· 股東的詳細資料(全名、國籍、身份證和地址)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令,在新加坡完成和交付股份的期限如下:
· 分配股份 – 60天內
· 轉讓股份 – 向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申報轉讓通知之日起30天內 未能遵守時限要求則被視爲違法行爲,公司和公司的負責人員均被判有罪。罰款不超過1000新元和違約罰款。
如果丟失股票證書或證書被毀該怎麽辦?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公司秘書可以爲您提供股票的副本。收到正式聲明後,就可以發出副本。必須在聲明內聲稱證書已被銷毀或丟失,並且未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股份。
如果您的股票價值超過500新元,可能會要求您在報紙上刊登,說明該證書已丟失或被銷毀,並且說明您打算申請新的證書。必須先完成此程序後才能申請更換。公司秘書仍然需要准備一份董事的書面決議(DRIW)來記錄更換的事件,並在發出副本後聲明前一份副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