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中國籍男子在文禮坊謀殺妻子。24歲的中國籍男子Cui Huan涉確診爲凶犯,竟然謀殺了26歲的Liang Xueqiu。這起謀殺案發生于8月27日地點在文禮坊第211座組屋底層,傍晚6點30分有居民散步突然發現一名女子受傷臥在組屋走道旁的草地上,不省人事。
謀殺可以算是家庭暴力的升級版,不管什麽原因,這樣的行爲必須被立即制止。事實上,根據新加坡警方的文告,在今年阻斷措施期間,接到更多涉及家暴的報案。單單4月7日至5月6日,警方共接到476起涉及家庭暴力的報案,包括傷人、暴力和人身攻擊、刑事恐嚇、非法拘禁等。這比阻斷措施前每月平均389起,增加了22%。隨著阻斷行動的解松,案件雖有所減少,但也有升級的趨勢。
警方表示,嚴正看待這些案件,並將采取嚴厲執法行動,同時加強同社會服務機構的合作。即使家暴受害人沒有提出要求,警方也會在評估後,把再次受到家暴風險較高的個案轉介到社會服務機構,以確保當事人獲得幫助。警方也會密切觀察受害人情況,在他們報案的一個星期內聯系他們,了解和查看他們是否需要進一步援助。
2020年全世界家暴激增
不單單是新加坡,世界各國家暴都頻繁上升,美國、南非、西班牙和法國的家暴案件發生率急劇上升。南非當局表示,在該國實施封鎖的第一周,出現了將近9萬起家暴案件的報告。西班牙加泰羅尼亞政府也指出,實施封禁的前幾天,家暴求助熱線的數量增加了20%。法國的家暴熱線電話,也在實施封禁管理後增加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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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國消息,黎巴嫩和馬來西亞等國家的女性,撥打家暴求助熱線數量比2019年同期增加了一倍。在澳大利亞,在線搜索“家暴援助”的點擊量,增長近75%,達到五年來的最高水平。
聯合國網站指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幾十年來在性別平等和婦女權利方面取得的有限進展,呈現被削弱的趨勢。
當地時間4月5日晚間,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視頻聲明。古特雷斯指出,各國爲遏制新冠肺炎疫情而采取了至關重要的隔離措施,但這些措施同時引發了越來越多的恐懼和壓力,使得全球性的家暴數量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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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特雷斯表示,“我敦促各國政府以預防暴力侵害婦女行爲和補救措施作爲新冠肺炎疫情應對計劃的關鍵部分,這意味著增加對在線服務和社會組織的投資,確保司法系統能夠起訴施暴者,同時在藥店和食品店設立應急預警系統等”。
那麽,新冠肺炎疫情是如何導致各國家暴案件激增的?
首先,居家隔離致使家暴受害者及其子女陷入危險的境地。據CNN報道,因新冠肺炎疫情,受害者求救無門,無法與朋友交談,無法尋求法律顧問的幫助,也無法通過運動的方式來排解自己。也就是所謂的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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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華盛頓大學社會工作學院負責多元化、平等及包容的副院長瓦爾·卡萊·卡努哈表示,“對于那些想要傷害伴侶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完美的時機”。卡努哈指出,“在疫情期間,即使受害者想要離開施暴者,也是很困難的一件事,因爲他們沒有地方可以去”。對于許多女性來說,即使受到家暴,也因擔心感染新冠病毒而選擇在家不走或者不敢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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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采取了什麽措施?
據法國24電視台報道,當地時間3月30日,爲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家暴數量激增的現象,法國政府決定,受害者將被安置在酒店內,並支付相關費用,以遠離施暴者。同時,政府還將開放短期咨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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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性別平等事務國務秘書瑪琳·席亞帕表示,將在全國各地的商店開設約20個臨時咨詢中心,以便女性在外出時需求幫助。
席亞帕在接受《巴黎人報》采訪時表示,“我最關心的是增加與女性的接觸地點。由于女性很難外出,我們希望確保支持系統能夠真正的惠及女性”。
當地時間3月26日,法國內政大臣克裏斯多夫·卡斯塔納表示,在全國實施封禁管理的背景下,藥店、超市作爲少數仍在開放的公共場所,家暴受害者可以走進藥店,告知藥劑師遇到的危險。同時,政府還計劃向反家暴組織額外提供10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769萬元)的資金,以幫助他們應對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
當地時間4月5日,一名女性走進法國東北部城市南錫的一家藥店,向藥劑師表示她的伴侶曾對她實施家暴行爲。此後不久,這位女子的配偶便被警方逮捕。
據CNN報道,西班牙已出台相關政策。在女性無法公開討論家暴案件時,可以前往藥店,對藥劑師說出“暗號口罩-19”。當藥劑師聽到相關暗語時,便會與警察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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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政府將提供1.5億澳元,出台一攬子計劃,以減少因新冠疫情而引發的家暴案件,從而保護受害者。
英國慈善機構Refuge執行長桑德拉·霍利表示,“通常情況下,受害者通過電話尋求幫助的機會窗口十分有限,而在隔離期間,這種機會窗口變得更小”。意大利的家暴求助熱線也報告了同樣的問題。報告指出,“許多女性在電話接通後便竊竊私語,以防被在隔壁的伴侶聽到”。
目前,該慈善機構推出了“靜音方案”來解決這一問題,同時還設置了聊天機器人,當受害者外出時,可以將定位一鍵分享給該機構。
但據美國國家暴力熱線執行長凱蒂·雷·瓊斯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結束之前,很難知道到底有多少受害者”。
新加坡一直以推崇男女平等爲基礎,嚴禁任何形式的家暴。根據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統計,家暴中,針對女性的家庭暴力占74-76%,而同期針對男性的家庭暴力占24-25%。
在新加坡的憲法中明確規定:家庭暴力是指一名家庭成員對另一名家庭成員實施非法的身體、精神和情感上的壓力或傷害。家庭暴力包括以下內容:
蓄意或故意地將或試圖將家庭成員置于恐懼或痛苦之中;
做出傷害家庭成員的事情,導致其痛苦;
蓄意地對家庭成員做出違背其意願的行爲;
明知道您的騷擾會使令家庭成員帶來痛苦,而認爲這是可以接受的。
虐待非家庭成員的處罰
若某人受到非家庭成員(例如非配偶的親密伴侶)的傷害,他/她可以報警,或向違例者發出私人傳票。如果傷情屬于輕傷,相關的罪行爲“傷害”,根據《刑法》第323條,最高可處以2年監禁和罰款5000新元。如果傷情嚴重(例如骨折、喪失知覺),則屬于“嚴重傷害”。處罰最高可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或鞭刑(根據《刑法》第325條)。
如果您處于這種情況下,需要盡快尋求法律援助。“傷害”和“嚴重傷害”是非常棘手的問題,您必須爲犯罪提出證據,以及尋求必要的保護措施,這時法律團隊的支持可以爲您減輕煩惱。
虐待家庭成員的處罰
受到家庭成員虐待的人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PPO)。人身安全保護令是禁止施虐者(即被告)對被虐者(即原告)使用暴力的命令。被虐者可以透過以下途徑向他/她的有關家庭成員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配偶或前配偶;
孩子(領養或繼子女);
父母;
親家;
兄弟姐妹;
以及法院認可的任何家庭成員。
那麽在新加坡如果遇到家暴該怎麽辦?
提出證據
以下是一些您可以求助的目擊者:朋友、家人、孩子、急診室護士、醫生、看到或聽到騷動的陌生人、執法人員等。
向法庭提交證據支持您的申索
您可向法庭提交的證明您申索成立的證據可能包括:
法庭上的證詞(來自您的證人);
虐待受傷的醫療報告;
您或目擊者報警時的警方報告;
注有日期的受傷照片;
任何其他可能有助于讓法官相信您處于這種情況的證據。
當法官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家庭內部存在家庭暴力,原告需要得到保護時,他/她會給予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會根據案件全面進行考慮,作出下列任何一項或多項命令:
授予受保護人單獨居住的權力,無論合住的房屋是受保護人獨立擁有或租賃的,或者合住房屋是由雙方共同擁有或租賃的;
建議原告或被告或孩子參加咨詢;
給出正確執行命令所需的指示。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可以規定被告(加害者)不得煽動或協助任何人對原告(受保護人)施予家庭暴力。
申請原告可以至家庭法院、家暴服務中心(PAVE)、TRANS SAFE中心、關懷角項目StART提交申請。
第一步,他/她提交原訴傳票以及一份經確認的宣誓書。原告可提供任何有關資料。此時原告亦可申請家庭驅逐令,即被告不能進入原告住處。
一旦申請被采納,當值法官便會給被告發出傳票,並預定審訊日期。如當值法官認爲原告有被被告傷害的危險,原告在等候審訊期間,可獲得臨時人身安全保護令或急速保護令。
如果原告害怕在法庭上見到被告,他/她可以由家人或朋友陪同他/她出庭。如果沒有人能夠陪同原告出庭,他/她可以在保護令服務處與顧問討論其他安排。
在審訊結束後,一般審訊需要幾個小時,一天或更長時間,根據“家庭成員已經或可能實施家庭暴力,被害者必須受到保護”,法官會授予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時原告也可以申請家庭驅逐令,即被告不能進入原告的住處。
原告在遞交申請時,可選擇申請下列中的一組:
人身安全保護令;
家庭驅逐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和急速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家庭驅逐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和急速保護令和家庭驅逐令。
如果您作爲原告對審訊結果感到不滿意,可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